老人手术后偏瘫被弃医院半年 家属称因医院失误

2014年04月21日02:00  大河报 收藏本文
 护士给季秀珍老人剪指甲 护士给季秀珍老人剪指甲

  核心提示|74岁老太在医院做手术后出现偏瘫、失语,医院认为是手术并发症,家属认为医院应该为医疗失误承担责任,双方达不成协议,家属一怒将老人独自留在医院近半年。在此期间,医院17名护士承担起伺候老人的责任。昨日,记者获悉,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已将患者季秀珍和她的儿子告上法庭。

  □记者郭启朝通讯员通讯员屈连文文图

  现场|护士成了老人的“女儿”

  昨天上午9时许,记者在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普外二科病区的监护病房,见到了74岁的患者季秀珍老人。只见一名女护士正在给她做护理。翻身、扣背,然后端起一杯热腾腾的牛奶一口一口地喂给老人喝。老人虽不能说话,但脸上笑容灿烂。

  “老人已经把我们当成她自己的闺女,一见我们就笑,拉着手不丢。”护士长赵欣辉告诉记者,在老人住院这半年里,由于儿女们不来陪护,科室的医生、护士排班给老人做护理,承担起照顾的责任。由于老人偏瘫,大小便不能自理,像擦屎刮尿这些事都是值班护士医生做的。

  “只想着照顾几天,没想到一干就是5个多月,换尿不湿都成专家了。”护士李娇说,有一次给同学的孩子换尿不湿,同学问她咋恁熟练,她说是照顾一名患者练的。有一天夜里她梦中出现老人会走路了,第二天告诉老人,老人高兴地哭了。

  院方|无奈之下将患者儿子告上法庭

  该院普外二科丁波主任告诉记者,2013年6月1日,74岁的患者季秀珍被儿子黄德伟送到该院进行卵巢囊肿切除手术,手术顺利。术后因并发症导致老人昏迷,经抢救转危为安,但留下偏瘫和失语后遗症。

  从2013年11月10日开始,家属将老人一个人留在医院不再派人护理,只是偶尔有探视行为,科室人员挑起了原本由家属该做的生活护理责任。目前科室的医生、护士们共为老人垫付医疗费、生活费等19万多元。

  丁主任说,他们曾尝试通过多种渠道与患者的儿子黄德伟进行沟通,请被告履行监护、缴费义务,但对方提出索要百万的“天价赔偿”,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14年3月6日,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将患者季秀珍和其儿子黄德伟起诉到卧龙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黄德伟支付其母亲住院的199660元医疗费和承担不配合原告治疗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并且履行赡养监护其母亲季秀珍的义务(后因被告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该案移送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目前尚未开庭。

  4月15日下午,医院工作人员将患者季秀珍老人送往其儿子黄德伟住处,因黄拒绝接收老人,只好又返回医院。

  家属|医院应该为医疗失误承担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患者季秀珍的大儿子黄德伟。一见记者,黄德伟就向记者倒起了苦水。

  “我们心里也很难受,把母亲一个人丢在医院也不是儿女们的心呀。”黄德伟说,他们兄妹6个,母亲含辛茹苦把他们拉扯大,很不容易。原本一个小手术,由于院方的失误,导致母亲偏瘫失语,他们多次找到医院要求给个说法,但医院一再推脱,只愿意给少量的补偿,他们不愿接受。

  针对院方提出的“患者不愿走医疗鉴定的程序和提出100万元的索赔”问题,黄德伟谈了他的看法,他们咨询了律师,像这样的官司他们打不起,也没有钱打官司;索要百万,是计算出来的;只要医院拿出诚意,他们愿意坐下来协商解决。

  律师|可以通过3种途径解决

  针对这起医患纠纷,记者采访了南阳雷雨律师事务所毕丰党律师。

  毕律师认为,如果患者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或者出现医疗事故,可以通过自行协商、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通过法律解决。院方可以以存在经济纠纷为由到人民法院起诉追要医疗费;也可以以对患者治疗已经终结,长期滞留医院影响医院正常工作、涉嫌侵权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患者子女们将老人接回家。

(原标题:家属将老人独留医院医院将家属告上法庭)

(编辑:S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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