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皇帝溥仪老师旧居被认定为文物

2014年05月10日13:31  法制晚报 收藏本文
崔金泽收到了西城区文委认定文物的公函,心情激动 摄/法制晚报记者 崔毅飞 崔金泽收到了西城区文委认定文物的公函,心情激动 摄/法制晚报记者 崔毅飞
上午,陈宝琛旧居尚未挂牌 摄/法制晚报记者 刘畅 上午,陈宝琛旧居尚未挂牌 摄/法制晚报记者 刘畅
本报去年4月2日报道版样 本报去年4月2日报道版样

  历时一年多,在文保人士崔金泽提出的末代帝师陈宝琛的旧居灵境胡同33、37号院文物认定申请,终于被西城区文委认可。

  昨天上午,崔金泽收到了西城区文委的文物认定公函,将陈宝琛旧居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这是本市首个公民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政府进行文物认定并实施保护的成功案例。

  《法制晚报》多次报道见证此事。

  现场一年多的等待有了结果

  昨天一早,崔金泽同往常一样来到单位上班。他心情非常激动,因为他马上就要收到一个快递。上午9时许,他从快递员手中接过一个大口袋信封,但并未着急拆封,而是等着一位纪录片导演和《法制晚报》记者的到来,一同见证"历史性的时刻"。

  到了中午,崔金泽小心翼翼地拆开信封,抽出一张《不可移动文物认定表》,虽说就是一张轻薄的A4纸,但对于崔金泽来说却无比厚重,这是对他一年多呕心沥血的珍贵回报。

  拿着这张A4纸,崔金泽反复阅读,平日不苟言笑的他,露出了鲜有的微笑。他说,他会永久珍藏这张表格。

  在这份由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委员会回复给崔金泽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表》当中,介绍灵境胡同33、37号院现在的产权单位是北京铁路局,用途为职工宿舍,认定两座院落为"清-民国"时期的传统四合院建筑。

  最为关键的是,两座院落被依法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也就是说,灵境胡同33、37号院成为了文物保护单位,有了法定意义上的"护身符"。

  昨天中午,崔金泽为此发了一条微信朋友圈:祝贺灵境胡同33(清末帝师陈宝琛旧居)、37号院文物认定成功。对于北京城来说,它们也许只是两处无关痛痒的"大杂院",但对于我的人生来说,却是前30年不负我心的最好注脚。这既是少有的公民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在已经开始动迁后要求政府进行文物认定并实施保护的成功案例,更是给自己近乎固执的前半生画上的一个完满句号……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灵境胡同陈宝琛旧居,发现这里尚未挂上文保的标志牌。

  讲述多次走访拍摄千余张照片

  清末帝师陈宝琛旧居灵境胡同33、37号院,被官方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其中饱含了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北京文物协会会员崔金泽的心血。

  2013年初,西城区灵境胡同33号院古宅及西皇城根历史街区启动拆迁改造。这让崔金泽非常焦虑:"我害怕一觉醒来,那些精美的建筑便成了废墟。"

  为做考证,他两次走访北京市档案馆,查询民国时期的户籍档案、细读了所有该院落发生过案情的卷宗;并在西长安街派出所、查询门牌号码的变更,现场拍摄了1000多张照片。

  崔金泽经考证发现,末代皇帝溥仪之师陈宝琛在京的旧居,就藏身于灵境胡同。但在国家文物局官方出版物的记录中,其具体地址为19号院,崔金泽经过严谨的考证,确定33号院才是正身,且由于过去的认定错误,33号院一直没有文物身份。

  2013年3月,崔金泽将相关的考实及文物认定申请,递交到西城区文化委员会,官方表示将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本报同样对此事进行了多次报道,推动文物认定工作。2013年4月2日,本报《末代帝师家住灵境几号?》报道刊发,对末代帝师旧居究竟在何处进行报道,此后又多次关注此事。

  就在文物认定期间,曾有20多位当地居民寄发联名信,希望老房子赶紧拆掉。好在2014年1月,西城区文委确认陈宝琛曾租住在灵境胡同33号院。但就在即将获得文物认定时,33号院的垂花门木雕突然被盗。这让崔金泽非常痛心。

  崔金泽坦言,申请文物认定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原本这里涉及到拆迁,并要建设一所学校,结果因为有文物需要认定,预算、方案都要改。崔金泽回忆说,西城区的区长王少峰曾找他详细了解情况,并促成了他和西城文委的领导见面。这让崔金泽心存感激。

  西城区文委民间提出获认定为全市首例

  西城区文委主任孙劲松告诉记者,2009年,国家文物局发布了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本市也随即发布了相关的实施意见。

  根据意见,此次陈宝琛居所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首先是公民提出申请,西城区文委受理后,请了几位专家到现场查勘,按照办法,征求各方的意见,包括居民、管理使用人,以及专家等意见。因为是多方意见,所以这一过程较长。征求意见后,认可该处完好,具备保留价值后,还将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才正式发布为不可移动文物。

  "民间申请有不少。"孙劲松说,西城区文委也接到过不少来自民间的申请,但目前走完全部程序的有2处。陈宝琛是其中一处,也是由民间提出文物认定完成的首例。

  对于市民申请文物保护单位最后认定的,孙劲松说,按照北京市的办法,需要走完程序,但在文物部门去实地勘察或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时会遭遇居民不给开门等问题,如果不能进入勘察,整个程序也没办法走完,因此认定过程也比较困难。

  "只能通过我们文物部门做工作,最重要的还是文物保护意识的提高。"孙劲松说。

  陈宝琛旧居文物认定过程

  2013年3月崔金泽将考察结果整理成论文以及文物认定申请,递交到西城区文化委员会

  2013年4月2日本报《末代帝师家住灵境几号?》报道刊发

  2013年5月崔金泽的论文《紧急呼吁保护灵境胡同33号末代帝师陈宝琛故居历史建筑遗存》在《北京观察》杂志上发表

  2014年1月西城区文委确认陈宝琛曾租住在灵境胡同33号院,但正式认定未出

  2014年5月9日西城区文委发函,认定陈宝琛旧居为不可移动文物

  专家观点名城保护需要舆论监督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原文物局局长孔繁峙。

  孔委员对灵境胡同33号院和37号院已经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感到非常欣慰,孔繁峙称这样的例子并不多。

  孔繁峙介绍,北京保护老胡同既是保护文化名城的需要,又是北京解老城区人口的需要。过去,经常有名人故居被拆掉,令人非常心痛。

  民间有一些学者、专家、文物爱好者和普通人都愿意保护北京名城。但是无可否认存在着一些困难,最大的困难就是开发与保护之间的矛盾。

  他认为,对于居住在老四合院里的居民,有些人为了改善住房需求愿意搬迁,政府要采用多种办法促进搬迁,有利于四合院的保护。空余出来的老四合院老的、损坏严重的,要及时修复,完全不用拆除。

  四合院可以作为政府机构办公使用,也可以恢复原貌允许普通人居住,但是不能穿洞打眼,大拆大建。

  孔繁峙说,《法制晚报》在推动这次文物认定的事情上做得很好,北京名城保护需要这样的舆论监督。

  陈宝琛其人

  陈宝琛(1848-1935),曾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1909年复调京充礼学馆总裁,辛亥革命后仍为溥仪之师。

  1932年,陈宝琛专程赴长春探望试图复辟的溥仪,呈密摺劝他迷途当醒。1935年3月5日,陈宝琛病逝于北京灵境胡同寓所,享年88岁。

  文/记者崔毅飞蒋桂佳周超

(编辑:SN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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