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晓玲)为获取他人财物,李某、史某冒充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招摇撞骗。近日,朝阳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李某、史某涉嫌招摇撞骗罪一案获法院支持,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史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李某、史某二人通过QQ群认识胡某,知道女孩是网上招嫖小姐后,便约她见面,伺机获取财物。二人经预谋后于2013年7月23日0时许在朝阳区安贞西里某酒店,由史某在外望风,李某拿着事先准备好的伪造警官证,冒充人民警察,以查房为由进入被害人胡某房间。
进入房间后,李某亮出伪造的警官证,让被害人蹲在厕所的地上。之后打电话给史某,电话中让史某把人带走,这让被害人对其警察身份更加确信。李某趁机拿走被害人的苹果4S移动电话一部及钱包一个。后来,李某、史某又于2013年8月26日23时许在西城区某宾馆,再次以相同方式招摇撞骗,取得被害人龚某钱包一个。李某、史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二人对其行为供认不讳。
(原标题:冒充警察抓嫖 招摇撞骗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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