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幼女遭幼儿园园长丈夫性侵后常半夜哭泣

2014年05月21日06:19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小草莓”和妈妈面临生存和维权的双重困局。CFP供图 “小草莓”和妈妈面临生存和维权的双重困局。CFP供图
   小草莓很喜欢这些公主故事。 小草莓很喜欢这些公主故事。
小草莓的妇科诊断书上写着“处女膜陈旧性裂伤”。 小草莓的妇科诊断书上写着“处女膜陈旧性裂伤”。
小草莓在广州被确诊为情绪障碍和创伤后应激障碍。 南都记者 孙旭阳 摄 小草莓在广州被确诊为情绪障碍和创伤后应激障碍。 南都记者 孙旭阳 摄

  新闻背景

  5月7日,河南平顶山一位姓田的单亲妈妈在微博发帖称,自己的女儿“小草莓”从2岁4个月起,被幼儿园园长的丈夫王延枝性侵一年之久,其间还被强奸。平顶山新华区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对王延枝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处被告4年半徒刑。一审判决下发后,田女士向平顶山新华区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书,对一审判决表示质疑,并提出三个疑问:猥亵罪是否属罪名不当?幼儿园是不是公共场所?为什么没有民事赔偿?

  据新华社报道,5月16日下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对被告人王延枝犯猥亵儿童罪一案的相关情况首次发声。该院官微表示,该案目前正在二审程序中,平顶山市中院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公正审理。

  在15瓦灯泡下,40岁的田霞看不清楚圆珠笔的字迹,就用女儿草莓的水彩笔,在白纸上按照时间顺序,默写草莓被性侵案的冤情。还没写完,她就困倒在床上,直到被草莓的哭喊声惊醒。她哄不住女儿,房东却上楼来了,再一次告知,因为她女儿经常半夜哭,影响其他租客休息,她俩必须尽快搬离这里。

  “这里不让我住,我能上哪儿呢?”她环顾这间不足20平方米的出租屋。床是房东的,桌子是房东的,贴着还珠格格定妆照的小衣柜是房东的。属于她的最贵的物件,就是床头那台花了200元从旧货市场买来的电视机。次之的则是一台豆浆机,在母女俩的饭桌上,泡着一两斤花生,用豆浆机给草莓打花生喝,是这个4岁女孩最主要的蛋白质来源。

  纠结了半夜,她决定明天去找房东求求情。这间盖着石棉瓦的顶楼房间,虽然冬冷夏热,但月租毕竟才200多元,况且还有几件旧家具可以用。要是现在换房子的话,她找不到可以帮她拎行李的劳力,也买不起新家具,生活马上就会一团糟。

  更何况,经历过幼儿园“坏伯伯”的侵害,已确诊为情绪障碍和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女儿,以后肯定还会在半夜哭,田霞不能一直搬家。现在,她只想尽快打赢这场官司,然后离开平顶山,找一个没有任何熟人的地方躲起来。

  幼儿园“坏伯伯”

  焦作市民都知道30路公交车,它横跨市区主干道建设路的东西。西边的终点站在焦店立交桥。草莓被侵害时就读的幼儿园,就在距立交桥步行5分钟就可抵达的一个院子内。2012年暑假,田霞把女儿草莓送进这所幼儿园,图的就是接送方便,晚上还可以托管女儿。

  2013年1月,草莓在一次洗澡时,告诉母亲自己下体疼,被追问下,又说幼儿园里那个伯伯总是摸这个地方。“我很生气,就去幼儿园找王延枝,问他为啥要摸我闺女,他低头说了一声‘小孩们’就走了。”那时的田霞,并不知道成年男子摸幼儿下体是犯罪。

  过了3个月,草莓告诉母亲,那个伯伯还在摸她。田霞又很生气,跑到幼儿园里投诉。园长杨书红与王延枝是夫妻关系,“杨书红说老王不是这样的人,我就又回去了。”田霞说,在2013年暑假,她让草莓一个同学的母亲帮助带了一天草莓,对方事后告诉她,草莓描述“坏伯伯”在摸了她之后,手指还带着血。

  田霞仍没有感到事态的严重,直到又过了一个多月,她看到电视上一起侵害幼女的案件,才知道王延枝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女儿那时候也经常小便失禁”。2013年9月28日,田霞带着女儿到平顶山市二院,经妇科医生诊断,出生于2010年3月、时年三岁半的草莓,“处女膜陈旧性裂伤、外阴炎”。

  此时的田霞才明白,女儿每一次被送幼儿园时,为何总是大哭。“我把她送进去,没走几步,她就从大门里跑出来,拽着我的手不让走,说妈妈妈妈你陪我玩一会儿。我没办法,就进去陪她一会儿,她就又说妈妈妈妈陪我吃罢饭再走吧。”田霞说,“她这样缠着我,让我有点受不了,有时候也烦她。”

  田霞一直知道,女儿和其他两名晚托的幼女,晚上都跟园长夫妇睡一间屋子。王延枝有太多时间单独跟这些幼女相处。直到报案前,她都不觉得这是一个隐患。

  公交司机、单亲妈妈

  在公交司机田霞的日程中,没有节假日,也没有坏天气。轮班第一天中午1点,她会在焦店立交桥的公交站接手一辆30路公交车,然后开往17.5公里外的另一终点站,一趟一般需要1个多小时。最后一趟班车会在晚上8点30分开出,晚上9点30分左右,她就可以坐通勤车回家了。

  第二天早上5点,她就得起床,赶上开6点的头班车,中午12点多她下班后,可以休息24个小时,然后重复以上的时间表。

  “我太困了。”田霞说,她很多次回到出租屋,往床上一坐,还没想好吃什么,人就睡过去了。还有很多次,她赖了一会儿床,就不能再吃早餐,只好靠饮料和饼干凑合下。按照她的时间表,她每两天只有一天可以接女儿回家过夜。第二天早上,她必须得送女儿去幼儿园。空出的半天时间,她得为自己和女儿洗衣服,她没有洗衣机,只能一盆一盆地手搓。

  至今未婚的田霞也思考过,自己何以落到这般田地。她是平顶山下辖的鲁山县人,初中毕业后在家里放了半年牛,之后进入鲁山宾馆做服务员。在1992年,那是一份让不少农村姑娘羡慕的工作。政府宾馆服务员虽然不算干部,但总算在体制内,稍微有点关系再提携一下,吃碗公家饭问题不大。找婆家的时候,这也是一份优势。

  但田霞的运气显然不够好。1999年,在竞争鲁山县政府办一个打字员职务失败后,她负气辞了职,那时她已经25岁,在农村已是大龄女青年。“我又心高气傲,从不迁就。”她说,父母早已逝去,哥哥和姐姐也有家有口。她单身至今,已经打定主意一个人过了。在中原腹地平顶山,对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女人,这意味着什么,她一开始并不是太清楚。

  决定养育草莓时,田霞也没有预判到困难和风险。“我就想着跟养猫养狗差不多。”但她很快发现,小孩毕竟不同于猫狗,需要喂奶,需要拥抱,需要有大人24小时不停地陪伴。但对于田霞来说,今天不硬撑着去操控那台公交车,明天娘俩就连方便面都没得吃。

  “我们俩常吃烧饼卷菜,要不就是泡碗方便面凑合一顿。”田霞经常没力气做饭。5月17日下午,在焦作市一家宾馆房间内,草莓看到一桶方便面,就熟练地扯去封盖,顺手便拿起一瓶可乐倒了进去,见面没有泡软,她就用右手塞进桶里,使劲地按压。

  田霞是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这个问题让她自己感到疑惑。“我生存都成问题了,哪能管那么多?”在与平顶山中级法院交涉的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数次提醒她,草莓不仅是她的孩子,“也是国家的孩子”,她这样闹下去,好不好?

  “站在痛苦之外规劝痛苦的人,谁不会?”田霞说,“可是法官会有我这么穷,这么累吗?他们舍得把孩子送进黑幼儿园?”

  三个“妈妈”的草莓

  “东方红幼儿园”在案发后,曾经还偷偷开过一段时间,在田霞的举报下又被迫关闭。现在在原址的幼儿园,已经过了两次倒手。在平顶山市区和城乡接合部,遍布着这种无证“黑幼儿园”。5年前,平顶山还有一个6岁的孩子在一家“黑幼儿园”里被老师踢成骨折。

  园长杨书红至今已不知音讯,其在起诉上留下的住址,房门也紧闭多日,不见人员出入。在王延枝刚刚被警方控制时,杨书红曾试图跟田霞协商,但田一直没有接听她的电话。

  在杨书红接受夜托的三名幼女中,草莓来自单亲家庭;另一名幼女的父母在平顶山某高校食堂承包一个窗口,无力照看;还有一名幼女,父亲因为猥亵幼女而被判刑,被动成为了单亲家庭。那两名幼女每个月收费400元,年龄最小的草莓每个月还要再加100元。

  在草莓尚不满周岁时,田霞正在考公交车的驾照。她把女儿托管给鲁山县一位中年妇女,直到女儿认对方做“妈妈”,而不再认她。“我接受不了,就坚持带着她。”田霞说。在女儿熟悉了她这位“妈妈”后,又被送到杨书红“杨妈妈”那里。

  三个“妈妈”接力照看的结果,并不能让田霞满意。现在的草莓,调皮多动,又极易发怒。她不停地号令妈妈,稍有迟缓,便马上摔掉手中的东西,坐到地上仰脸大哭,拒绝听任何解释。“我没办法跟她沟通。”田霞说,“我很害怕她再长大点成为不良儿童。”

  但除了顺从女儿,或逼急了拍她几巴掌,田霞并不知道如何跟从小就爱哭的女儿相处。她没有时间,更没有耐心。在婴儿期,她可以对女儿的啼哭置之不理,但现在,女儿可以走到她的面前发怒了。5月19日,田霞带律师到法院阅卷,为了避免草莓失控闹场,她只好把她放在出租屋附近的一个网吧内,让网管代为照看。

  在不哭不闹的时候,草莓非常聪明可爱。她会抱着网友送给她的会说话的布娃娃,像母亲一样照顾它,还会给你讲芭比公主和白雪公主的故事。最近几天,她不知道从哪里听到两句歌词,就时不时在嘴里念叨,“风雨彩虹,铿锵玫瑰”。

  这个4岁的女孩喜欢吃肉却几乎吃不到肉,遇到一份炒白菜,她会用筷子翻出最后一点肉末吃掉。在石棉瓦盖顶的出租屋内,她和母亲冬天靠多盖被子取暖,夏天热的时候,就只能在过道露宿。

  法盲维权记

  2013年9月28日,田霞报案之后,附近一个治安点接案,问了她几句,告诉她马上就要放假了,假期结束再侦查。“过了十一,警察又换了人,一直悬着。”田霞说,她开始求助。一开始,她找到的是平顶山市人大一位曾在鲁山县任职的领导,对方让她先写个材料,看了材料之后,又告诉她不要把材料给他,可以直接寄人大办公室。

  “我知道不行,人家要公事公办。”田霞说,她转而向另一位她在鲁山宾馆时认识的领导联系,对方现在平顶山市政协。“他批示了下,转到平顶山市公安局,一个副局长也批示了,警察就过来重新做了笔录,还找另外两个夜托的小姑娘调查了。”

  在平顶山警方的文书中,田霞的报案时间成了2013年10月11日。王延枝被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第三分局刑拘,则在2013年10月17日。其间6天内,警方做了哪些工作,当地警方拒绝接受采访。

  根据田霞的描述,2013年10月15日,在她再次要求抓捕王延枝后,办案警察让她去看看王是否在幼儿园内。“我看到王延枝,刚打过去电话,王延枝就骑摩托要出去了,我就上去说让他捎我一段路。”当两人行至平顶山市计生委门口,田霞再也无法找借口时,就拔掉王延枝的摩托车钥匙与其对峙,直到警察赶到。

  田霞说,根据女儿的描述,王延枝还涉嫌强奸,她也数次找警察反映,最后警方还是以猥亵罪进行侦查。“他们告诉我,强奸罪和猥亵罪只能选一个查,猥亵有时候比强奸判得还重。”

  因为没钱,她的代理律师只能由官方法律援助中心指定。而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又是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之一的新华区教体局的顾问单位。这导致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同时代理原被告。在一审中,田霞原想把平顶山市教育局列为王延枝和新华区教体局之后的第三被告,也被法院拒绝,“法官告诉我,他们管不住市教育局。”她原本索赔50万元,在一审判决书描述其诉讼主张中,也被改为了10万元。

  “我不知道法院凭啥改的,我是个法盲。”田霞说,她在一审中没有提交任何可以证明损失的票据,一审判决索赔全部被驳回。“我想提交票据,可指定的律师说没必要,他还说我的误工费不能算到女儿的案子中去。”

  在一审判决中,王延枝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刑4年6个月,但他和新华区教体局没有被判处任何民事赔偿。在该案经抗诉和上诉进入二审后,田霞的指定律师李迎春,仍然跟一审中的代理律师属于同一家律师事务所。

  李迎春告诉南都记者,该律师事务所给田霞讲过风险和冲突,但田坚持信任该所,还在一份豁免协议上签了字,所以该所就继续代理该案。在该案经媒体报道的第二天,田霞就与该所解除了委托协议。

  而田霞现在的代理律师田参军认为,这份豁免协议没有法律效力,鉴于明显而巨大的程序错误,平顶山法院理应将该案发回重审。

  田霞庆幸,如果没有她那条被转发超过10万次的微博,草莓的案子很可能再无回天之力。

  那条微博也给她带来了麻烦,她说自己被警告乱发微博要负法律责任,让她想想女儿的未来。也有一些人打电话发短信过来骚扰这对母女。

  现在她正在犹豫,该不该在网上公布银行账号募捐。“我们没钱生活了,可是又怕别人说闲话。”

  (田霞和草莓均为化名)

  链接

  被性侵幼女维权“三难”

  2013年6月5日,南都深度周刊刊发《乡村女童维权困境》,报道了河南省桐柏县一名乡村小学教师性侵20多名女生的案件。一年还没过去,距桐柏县不到200公里的平顶山又爆出两岁小草莓遭性侵事件。事实证明,留守儿童和单亲家庭儿童更容易遭到性侵害。除了贫困和不懂法导致幼女家庭维权不力外,如何判定幼女遭到性侵在法律上也有不少难点。

  取证难

  首先就是取证难。在桐柏教师性侵案中,女童律师团认可的犯罪事实,与检察院及法院认定的并不一致。按照律师团的说法,犯罪嫌疑人杨士付强奸了3名女童,而非法院认定的2人,而且其强奸次数更多,并非起诉书认定的几起。

  “中国对幼女性侵案的证据认定,往往援引其他刑事案件的程序要求,是不科学的。”律师常伯阳说,欧美对幼童遭性侵案的证据认定,比较重视口供,只要幼童意志正常并无法证明其被唆使,法庭就会采信,“儿童被认为是比较诚实的”。而在中国,辩护律师常常以直接证据和目击证人的缺失来为被告人辩护。

  性侵案通常在隐秘条件下进行,在桐柏教师性侵案中,大量猥亵行为发生在教室中,有学生目击倒可以证实。更多的案件,则往往并不具备这种条件。在平顶山草莓案中,草莓的两个同学证明其曾被猥亵,但对其是否被强奸,判决书则无提及。

  一位曾接触该案判决书的律师认为,如果要补充强奸情节,该案就必须发回重审并补充侦查,“难度非常大”,这就要求警方办理此类案件时要更加专业负责。如果田霞告知警方其女儿曾遭强奸,警方就有必要解释其侦查过程是否存在疏漏。

  定罪难

  两岁小草莓遭性侵,被告该论罪猥亵还是强奸?有性别平权倡导者认为,中国的幼女性侵案主要证据焦点总落在处女膜等性器官的损伤上,强奸以生殖器接触论,这种失焦错位的思维方式无法保护幼童完整的尊严与安全。在法国、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强奸涉及的身体部位包括被侵害者的生殖器,也包括肛门和口腔。侵害者以生殖器、手指和异物侵入幼女下体都算强奸。如田霞称王延枝用指甲等侵入草莓下体属实,就算强奸。

  在桐柏教师性侵案中,20多名幼女处女膜和外阴的损伤报告,成为家长们维权的主要依据。而被认定为被强奸的两名幼女,则是在教师杨士付家中遭到的侵害,其余处女膜破裂的多名女生都只被认定遭到了猥亵。

  索赔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称,“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条规定在法律界一直有争议,而在幼女性侵案中,更为法律界所质疑。平顶山小草莓案就是因为这一条被驳回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求。

  律师常伯阳说,在桐柏教师性侵案中,律师团们也面临这个难题。最后,他们为所有受伤害的女童做了鉴定,并找到专业的心理治疗机构计算出了一定疗程内,为女童做心理治疗所需要的花费,“以医疗费的形式迂回索赔。”

  “这些费用虽然没有产生,但完全可以预估。”另一律师张怡说,桐柏幼女性侵案的律师们当时将杨士付、学校及当地政府和教育局都告上了法庭。最后,以官方协商赔偿家属一百多万元告终。她建议田霞母女维权,也可以采取这样的思路。

  南都记者 孙旭阳

(原标题:“小草莓”困境:石棉瓦下的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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