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
2013年7月2日,因与妻子发生口角,瞿某竟当着13岁女儿的面,连刺妻子二十余刀,致妻子当场死亡。这起在盐城大丰轰动一时的杀妻案,6月17日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瞿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通讯员 闫发轩
现代快报记者 姜振军
(原标题:当着女儿面捅死妻子,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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