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 郭先生与冯女士分手后,给对方打了一张50万元的借条,称为尽快摆脱对方纠缠,后被女方诉至法院讨要。近日,密云法院认为双方的借贷关系无法确认,判决驳回了冯女士的诉求。
冯女士诉称,郭先生向其借款5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后其多次索要未果,所以诉至法院要求郭先生偿还借款。
郭先生辩称,其与冯女士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后分手。他承认借条是其亲自所打,但称双方没有真实的借款事实。双方分手后,冯女士总以死相威胁,他为了哄冯女士才被逼出具借条,不同意支付该款。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冯女士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冯女士所持有的借条虽然是真实的,但由于郭先生否认借款事实的存在,借条仅是合同成立的依据,合同生效与否还需冯女士继续举证,因此,她应当就其向郭先生交付了钱款举证。
冯女士未能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经济来源,且其称高达50万元的借款均是以现金形式借给郭先生的,无任何资金往来的凭证,不符合生活常理,所以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无法确认,冯女士的诉讼请求不被支持。
(原标题:男子称为平安分手打50万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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