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互不信任 法院用抽签选择鉴定机构

  本报讯 (记者 王君 通讯员 白琤) 在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中,原被告双方互不信任,为确定医疗鉴定机构僵持不下。日前,在万柏林区法院主持下,双方通过“抽签”方式选定一家鉴定机构,这种做法在我省法院系统尚属首次。2013年3月,清徐男子赵某来到市民王某经营的玻璃装饰店打工。同年6月21日,赵某在干活期间被突然跌落的铝合金玻璃窗砸伤,因重度颅脑损伤、胸椎骨折等住院治疗。事后,赵某因赔偿问题与王某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起诉时,赵某自行委托解放军264医院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中心作了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赵某构成三级伤残。王某提出,该鉴定缺乏鉴定医师的职业资格证明,应该另选机构鉴定,而赵某则不同意被告选的鉴定机构,双方为此僵持不下,也延误了庭审。

  当事人互不信任,如何选取双方都认可的鉴定机构成了摆在法官面前的首要问题。经研究讨论,6月13日,法官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建议双方采用抽签方式选定鉴定机构,取得原被告双方同意。随后,法官请来立案庭法官作为监督员,见证整个抽签过程。法官先将分别写有“抽”和“不抽”字样的两张便笺放入第一个证物袋,又将我市所有具备相关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制作成便笺放入第二个证物袋。两位当事人首先从第一个证物袋中抽签,抽到写有“抽”字的便笺者,有权从第二个证物袋中抽签选定鉴定机构。

  经过抽签,被告方抽到了写有“抽”字的便笺,并在第二个证物袋中抽中了太原小店司法鉴定中心。双方当事人对这种抽签方式表示认可,待鉴定结束后,法庭将根据鉴定结果继续庭审。

  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司法鉴定机构的确定采取什么方式,法律未明文规定,以往大多由法院决定,通过这种抽签方式来决定在我省法院尚属首次。将选择鉴定机构的过程完全公开,也从根本上打消了当事人的疑虑,有效杜绝暗箱操作发生腐败的可能性,体现法律的公平与透明。

(原标题:万柏林法院首用“抽签”选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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