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查处违规捕鱼者 有官员致电要求放人

2014年07月08日02:08   收藏本文
7月4日早上6时许,在企水港海域用流网违规捕鱼的渔船。 7月4日早上6时许,在企水港海域用流网违规捕鱼的渔船。
7月2日早上7时许,吴川博茂码头,买卖双方在刚靠岸的渔船上交易刚捕捞的海鱼,渔船为灯光渔船。 7月2日早上7时许,吴川博茂码头,买卖双方在刚靠岸的渔船上交易刚捕捞的海鱼,渔船为灯光渔船。
7月2日早上7时许,吴川博茂码头,人们在刚靠岸的灯光渔船上交易刚捕捞而来的海鱼。 7月2日早上7时许,吴川博茂码头,人们在刚靠岸的灯光渔船上交易刚捕捞而来的海鱼。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黄进) 5月16日中午12时至8月1日中午12时为南海伏季休渔期(以下简称休渔期),北纬12度以北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为休渔海域。然而,进入6月以来,南方农村报就接到多起休渔期违规捕捞的举报:6月初,广东徐闻一位渔民反映,该县外罗海域有不少渔船违规捕鱼;6月15日,雷州一林姓渔民称,一周内有10条渔船在斜阳东海域捕鱼,渔船每天下午三四点出海,凌晨三四点回来;6月17日,雷州养殖户陈先生举报,几天来流沙港每天下半夜都有渔民出海捕鱼,严重影响养殖户的经营……

  早在1999年,农业部就发出通知,南海海域每年都要实行休渔。十五年来,尽管有关部门采取了许多措施,休渔期违规捕捞情况却屡禁不止。7月1日至4日,南方农村报记者走访了吴川、雷州等地,采访了众多渔民和渔政官员等,探寻禁渔期捕鱼的原因。

  灯光诱捕船成群

  7月1日晚9时许,在吴川市覃巴镇调德村附近调德海域,记者从海滩往海面望去,只见海上5处灯光闪耀。“那是渔民在进行灯光诱捕,船只距海滩约18海里。”调德村渔民冯德(化名)告诉记者,进入休渔期后,每晚都有船只进行灯光诱捕,最多时一晚有30多艘。冯德说,这些渔船一般下午出海,第二天早上到吴川博茂码头卖鱼。

  根据规定,在休渔期,灯光诱捕是严令禁止的。

  7月2日早上7点半左右,记者来到博茂码头。大约20分钟内,记者陆续见到三艘渔船靠岸,每艘配有约30盏灯。还没有等船只靠稳,在码头等候的买主便一哄而上,争相抢购。记者见到,交易的鱼中有不少小鱼,有些甚至只有手指宽。

  吴川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博茂码头海鲜交易最旺的时间是下午1点至3点,“这些鱼都是违规捕捞而来。”该知情人士说,吴川王村港、调德海、吴阳金海岸等海域都存在违规捕捞的情况,“在吴阳金海岸,早上7点至9点,延绵5公里的海滩全是捕鱼的人,他们用的是拖网。”

  在雷州企水港,邹武(化名)捕了8年鱼,两年前不再捕鱼,但依然从事与海鲜相关的工作。邹武介绍,在企水港,灯光诱捕的情况比较少,违规主要是用流网和拖网捕鱼;渔民一般下午2点至5点出海放网,第二天凌晨3点左右收网,凌晨六七点返港卖鱼。

  7月4日凌晨3时许,在企水港近海3号海标处,记者见到数十处用竹竿和白色泡沫自制的浮标。邹武说,那些都是渔民前一天下午放的流网。凌晨6时许,在3号海标与2号浮标之间的海域,有3艘渔船;2号浮标与1号浮标之间,有1艘渔船在收网。“今天风太大,出海的人少,天气好的话船更多。”邹武说。

  592渔船40艘申请休渔

  7月4日上午,雷州渔政大队企水中队一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企水港有证的渔船592艘,其中申请休渔的40多艘:“三无”渔船200多艘,“未申请休渔的都出海,他们要么使用单层刺网、要么钓鱼(这在休渔期是允许的),违规捕捞的约20艘。”当记者把当天凌晨见到的情况告知上述工作人员时,他并没有感到惊讶,“我知道有违规捕鱼的情况,但没有办法。”

  休渔期违规捕捞现象为何难杜绝?邹武认为,对渔民而言,休渔期渔民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只好出海打鱼,“每天收入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

  对此,雷州渔政大队一负责人强调,有些渔民确实生活困难,所以就想方设法甚至违法挣钱,“这些人的船都是小船,处理起来很难。如果你把他的船拆了,他就会和你拼命。”

  多位渔民认为,如果不出海捕鱼,渔船长期放在避风港,很容易损坏,维修起来难度更大。

  因此,一般情况下,渔民大多不愿意申请休渔,而会想办法出海打鱼。

  从渔政的角度来说,执法效果不佳,其原因有来自渔民的阻力。监视渔政执法人员是渔民常用的手法。“买几瓶啤酒、几包花生,他们边吃边盯梢,每天24小时盯着我们的执法艇。我们一有动静,他们就通风报信。这给我们的执法增加了难度。”雷州渔政一负责人说,在执法过程中,他们经常遇到渔民的对抗,执法效果大打折扣,“如果我们人少了,绝对会被他们打。”

  人情是个迈不过的坎

  企水港的邹武说,部分违规作业的确避开了渔政的监督,一部分渔政知道,但渔政人员从中得利而没有查处,“每艘船会给渔政人员2500元至6000元不等。”

  对于邹武的这种说法,雷州渔政大队一负责人坦陈:“作为队伍的管理者,我不敢百分之百地否认。可能有个别人存在这种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对这种情况的调查很难,“即便渔政工作人员跟某个渔头(一些人通过出资或其他方式与多个船主合作,要求船主捕获的鱼必须卖给他,当地人把这样的老板称为”渔头“)有关系,我们调查时,他不承认,我们就很难查处。这几年,我们还没有查到类似情况。”

  人情也是一个迈不过的坎。上述企水中队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常会遇到有人说情,“有些人被抓到了,领导一个电话过来,你不知道是放好,还是不放好。”

  “这是经常的事。”雷州渔政大队一负责人说,渔头的关系非常广,有时候渔政抓到一艘船,渔头会马上打电话给那些社会上或者政府部门的人说情,“你不处理好,你日子就难过啊,说不准到什么时候,你就麻烦了。”该负责人说,有时候,渔政抓到一艘船,领导会接五六个要求放人的电话,“有一次,我们抓了纪委一个领导的亲戚的船,准备罚一万元。该领导打电话质疑:“‘你罚人家5000元,罚我一万?’碰到这种情况是很难受的!”

  此外,执法队伍人员年纪偏大、能够而且愿意出海的执法人员不多,也影响了执法力度。雷州渔政大队上述负责人坦承,在企水港,最多时违规捕鱼的渔船有十多二十艘,但他们只能抓几艘,“人手有限,抓不了的。”该负责人认为,资金困境也使休渔期渔政执法的效果不理想,“罚款先交财政,财政再返还60%给渔政,用于执法开支。领导挺得住,就多罚一点;挺不住,就没得罚咯!”

  该负责人说,2013年休渔期,雷州市总共抓获违规捕捞船只50多艘,罚款20多万元;2014年已抓获16艘,罚款6万多元;2014年休渔期,上级拨付的款项为5万元,基本用于各种宣传工作。“出一次海要一万多元,执法资金很困难。”该负责人说,在休渔期,如果没有大的拖网、电鱼船作业,只是一些小船违规捕鱼,禁渔就达到70%的目的,“那些小船,能杜绝最好。杜绝不了,虽然也有影响,但至少不影响鱼的产卵、孵化。”(南方农村报)

(原标题:湛江多个渔港休渔期违规捕鱼屡禁不止 领导们打招呼求放人)

(编辑: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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