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房地下室成足疗保健馆 回应称合同未到期

2014年07月11日02:59  北京青年报 收藏本文
北苑小学一处小楼的地下室被租用为足疗馆摄影/本报记者杨琳 北苑小学一处小楼的地下室被租用为足疗馆摄影/本报记者杨琳

  导读:近日一位网友发帖称,通州一些中小学校将所属用房出租出去作为经营性门脸,其中通州区北苑小学将用房出租,被用作足疗保健场所。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通州一些学校还存在校舍房屋出租他用的情况。

  北青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该足疗保健场所在学校一栋四层办公楼的半地下室位置,该楼离学校正门较远,并不在一条街上。通州区教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称,通州区目前确实存在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部分店面合同还未到期。

  网友发文质疑

  出租学校用房

  “我强烈呼吁将出租的校舍收回改成室内的运动场所。”这位网民发帖称,通州区一些中小学所属建筑被出租出去当做经营性门脸,他对此表示质疑。他在帖子中说,通州区北苑小学有一整层的用房被用来从事足疗保健经营,这对孩子的成长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他认为,一旦遇到雾霾或雨雪天,很多学校都无法正常进行室外体育锻炼,如果将出租的校舍改成室内运动场所,会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

  学校用房地下室

  成为足疗保健场所

  昨天下午,北青报记者来到位于东五环外的通州区北苑小学,该小学正门位于北苑南路东侧,正门附近并没有足疗按摩店的“身影”,沿着北苑南路往北走到其与玉带河西街交汇处,沿着玉带河西街向东走160米左右,在道路南侧看到一栋四层白色红顶临街小楼,在小楼的半地下室位置,有一家名为和润盲人按摩的店面,在1楼窗户附近依次悬挂着五块醒目的店面招牌,其中一块写着店名,另外四块招牌分别写着“足疗”、“保健”、“按摩”、“治疗”的字样。这家按摩店内有大约十几名工作人员以及十几间房屋。

  北青报记者观察,这家店面所处位置附近并没有用于学生进出的学校大门,其与北苑小学正门也不在一条路上,沿路走过去,有约250米的距离。北苑小学后勤的管主任称,按摩店所处的四层小楼确实是北苑小学的用房,有些是作为办公用房,有些是校领导的住宿休息用房。

  “我们这是租的学校的房子。”按摩店一位工作人员说,该店2002年开始营业。“不知道合同什么时候到期。”这位工作人员说。

  部分店面没有收回

  因合同未到期

  通州区教育服务中心房屋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2010年市教委下发红头文件禁止全市各中小学校舍房屋出租,但目前通州区还是存在这一情况。“有部分店面还在运营是因为当时签的合同还没有到期。”这名工作人员解释说。

  北青报记者查询到,2010年北京市教委曾经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所属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里面规定,单位出租校舍或场地应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等的有关规定,因特殊需要出租出借校舍或场地,不得妨碍教育的实施。学校在布局结构调整期间按照调整政策的规定经市教委、市财政局审批后出租,以盘活教育资源。

  文/本报记者 杨琳 实习记者 潘岩岩

(原标题:学校用房咋成了足疗馆)

(编辑: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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