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初中女生约见网友被强奸

  南国都市报7月16日讯 (记者 王忠新 通讯员 刘佳) 她们本该有一个天真烂漫的校园生活。然而,禁不住网络的诱惑,在陵水县城读初三的14岁女生被一名“90后”男网友约出,她和13岁的女同学在吃烧烤后,分别被对方两人强奸。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此案,陵水隆广镇男子胡亚刚因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黄朝良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网络交友不慎

  陵水两少女遭强暴

  23岁的黄朝良网名“小真”,家住陵水隆广镇农村,住在附近的村民胡亚刚今年才20岁。

  黄朝良与14岁的被害女生小红是网友,黄朝良多次约小红见面均未果。小红和13岁的女同学阿花在陵水县城某学校读初三。

  2013年9月22日下午6时许,被害人小红与阿花请假外出,小红打电话约黄朝良见面,并邀阿花一同前往。当晚7时许,黄朝良邀被告人胡亚刚到陵水县城,并提议接到女孩后就带她们去喝酒,酒后各带一个回家睡觉。

  黄朝良与胡亚刚各骑一辆摩托车到县文化广场接到穿着校服的小红、阿花,借故将二人带至文罗镇吃烧烤,并让二人陪他们一起喝啤酒直到当晚9时50分许,小红、阿花要求对方送她俩回学校。

  胡亚刚载阿花先行离开,随后,小红发现胡亚刚没驶往回校的方向,便要求黄朝良骑摩托车带她追寻阿花,但黄没追上。胡亚刚谎称回家换车,将阿花载至他家附近一处果园旁,不顾阿花反抗,强行与阿花发生性关系。期间,小红打电话给阿花,听到阿花呼救“快过来!”。黄朝良拿过电话,此时阿花手机被胡弄掉在地,黄随后也挂断电话。

  将阿花强奸后,胡亚刚在当晚11时许将她送回学校。而黄朝良又将小红载到隆广镇上与几个朋友喝酒直到次日零时许。此时,小红催黄朝良送她回校,黄朝良便驾摩托车载她离开。

  路上,小红发现不是回学校方向,又提出要黄朝良送她回学校,但黄朝良以时间太晚,学校已关门为由,将小红载回家中,强行发生性关系。次日凌晨5时许,黄朝良将小红送回学校。

  两男子作案后再约女生

  警方围捕时一人跳河

  小红、阿花的一位室友称,她下晚修后回到宿舍仍没有见她俩回来,后来阿花回来时衣服很脏。“她说摔车了。半夜我陪她上厕所,她走路都走不稳,表情显得很难受,酒气很重,刚走了几步她就吐了。”

  “第二天早上出早操时,我看到小红,再三追问,她才哭着跟我说昨晚被人强暴了,阿花也被人强奸了。我觉得事态严重,立即向学校汇报,我们就带着两个女生报警。”事后,小红的老师表示。2013年9月23日11时许,两女孩在老师的带领下到陵水公安局报案。次日6时许,陵水警方对黄、胡二人实施围捕。

  “9月24日下午5点,我和黄亚良又骑摩托车去县城找那两名女生,在陵水广场附近等候时,我们被警察围捕,我情急之下跳进陵河,后来没力气才上岸……”胡亚刚这样向检方陈述。据悉,黄朝良当场被抓获,胡亚刚游到陵河下游上岸后被抓获。经鉴定,阿花系因被性侵后造成处女膜裂伤,属重伤;小红构成轻微伤。

  阿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5万多元。法庭上,黄、胡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

  法院认为,胡亚刚、黄朝良的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鉴于本案被害人均系未成年人,且其中一名年仅13周岁的幼女遭受重伤,后果严重,对二被告人均应依法从重处罚。法院近日宣判此案,胡亚刚、黄朝良连带赔偿阿花心理康复费等共1.2万多元。

(原标题:陵水两名初三女生 约见网友遭强暴)

文章关键词: 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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