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女孩要求男友打架比武致一方受伤

2014年07月22日09:33  羊城晚报 收藏本文

  一方受伤闹上法庭,最终获赔偿8000元达成和解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廖丹丹、李晓凤报道:家住梅州市丰顺县的小彭和小朱,两人素不相识也无恩怨,但却因两人的女友提出以打架比厉害的荒谬要求,双方有了“交恶”,结果小彭寡不敌众,被小朱及其叫来的朋友打伤住院,最后双方还因小彭的医疗费用问题打起了官司。经过承办法官积极地做工作,并借助当地派出所治安员的力量,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小朱及其朋友为这场荒唐的“比武”付出了8000元的赔偿款。

  年仅15岁的小朱是梅州顺风县当地一所中学的学生,而年满18周岁的小彭已参加工作,两人几乎没有“交集”,但究竟为何打上架了呢?

  原来,小彭的女朋友与小朱的女朋友是同一中学的学生,两人因逞强好胜、互相吹捧自己男朋友比对方男友高大威猛,最后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产生出约双方男朋友打架,以输赢来证明各自男友厉害的想法,而小彭和小朱居然也顺了各自女友的要求,双方约好了“比武”的时间和地点。

  今年4月5日晚上,小彭单枪匹马按时赴约,而小朱考虑到自己才15岁,怕在已经成年的小彭面前吃亏,于是叫上好友小刘和大朱一起前去应战。小彭见来人居多,想退缩但已没有退路,只能勉强应战,最后寡不敌众,被小朱等三人殴打受伤,为此花费医疗费5000多元。

  事后,小彭将小朱等人起诉到梅州市丰顺县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计24520元。

  法院受案后,承办法官发现,被告小朱及小刘均是未成年人,且没有造成太大伤害,决定以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为此,承办法官多次到原被告家里及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积极做各方的工作,阐明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小朱等三人一次性支付8000元赔偿款给小彭,小彭同时向法院撤诉。

(原标题:为讨好女朋友两少年“比武”打斗 一方受伤闹上法庭)

文章关键词: 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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