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山一所长酒驾撞人逃逸 当天参与老板吃请

2014年07月22日17:24  新安晚报 收藏本文

  7月20日,一则网帖在六安当地论坛上引起广泛关注,网帖称霍山黑石渡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所长宋宗明,醉酒驾车致人死亡后逃逸。昨日,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霍山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了解到,此事属实,宋宗明因醉驾逃逸已被刑拘,并被提请检方逮捕。

  网帖说:官员醉驾撞人逃逸

  7月20日,六安当地多家网络论坛出现内容相同的一则帖子。发帖人称,今年7月13日18时30分,受害人骑二轮摩托车下班回家,被对向行驶的轿车撞伤。肇事者是霍山黑石渡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所长宋宗明,事故发生后其驾车逃逸。路人拨打电话后,受害人被120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发帖人声称,事发当天,宋宗明与诸佛庵镇镇长等有关领导,接受工程老板邀请到垂钓中心钓鱼,随后在饭店吃饭。饭后,醉酒所长驾车上路引发悲剧。

  交警说:肇事人被提请逮捕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霍山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一名负责人。黑石“渡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所长宋宗明已经被刑拘,也已经因醉驾逃逸提请检察院逮捕,目前还没有批捕。”该负责人表示,接到群众报警后,交警很快赶到现场。通过市民提供的肇事车辆车牌号,警方电话联系上了宋宗明,在案发一个多小时后将其抓获归案。“他交代说当时怕因这事受处理,又觉得自己的责任不大。”事故处理中队一位民警介绍说,根据事发现场的监控等证据,当时另一辆摩托车与宋宗明驾驶的私家车同向行驶并超车,死者驾驶的摩托车相向而行,为了避让这辆摩托车,撞上了宋宗明的车。该民警表示,当时车内只有宋宗明一人。记者还从当地交警部门获悉,目前事故双方就民事方面已达成调解,签订了赔偿协议。

  镇政府:两镇干部参与吃请

  网帖中称,案发前宋宗明和诸佛庵镇镇长等有关领导接受工程老板宴请。但这一说法被诸佛庵镇镇长马启智否认:我很莫名其妙,我根本不在现场,发“帖人不负责任。”

  马启智告诉记者,根据调查,当天跟宋宗明一起吃饭的有诸佛庵镇两个干部,一个是副镇长金强,另一个姓叶,请客的是当地包工头余某。金强是余某的亲戚,受其邀请带着家人去佛子岭水库钓鱼,中午到饭店就餐。一行人路过黑石渡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余某看到朋友宋宗明的车,就打电话邀其一起吃饭。饭后,其他人看宋宗明请人前来代驾,就先行驾车返程。没想到,宋却驾车发生事故。

  根据诸佛庵镇的公开回复,余某、副镇长金强及叶姓干部前后共筹集11万元,交付遇难者家属。

  李璐 本报记者 李国珍

(原标题:醉驾撞人逃逸“酒官”难过酒关)

文章关键词: 酒驾 撞人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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