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记者文静 通讯员王满仓)昨天,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京城一家挂靠国内名牌企业的桶装水公司偷逃水资源费案宣判,原车间主任张某某被顺义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公司法人代表滕某被网上追逃。
法院审理认定,涉案桶装水公司的原车间主任张某某受公司负责人滕某授意,多次指使职工以回拨水表、瞒报用水量的方式窃取地下水。2011年9月至去年4月,该公司共销售桶装水176.5万桶,按每桶18.9升、每吨61.8元计算,应缴水资源费205.7万元,实际上缴水资源费35.9万元,少缴纳水资源费169万余元。
去年5月,因群众举报该公司的偷水行为曝光。
据悉,顺义区水务局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追缴该公司偷逃的水资源费、滞纳金及罚款。
(原标题:一桶装水公司偷逃169万水资源费)
文章关键词: 偷逃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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