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亲戚有固定收入却吃低保惹非议

2014年07月25日18:14  新安晚报 收藏本文

  本报讯  低保,本是照顾困难群体的民生政策,然而近日有霍邱县三流乡三流村居民反映,该村党支部书记陈某的二妹等亲友并不贫困,却常年享有低保待遇。7月21日,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赶赴三流乡采访。

    “我们村很多困难群众需要帮助,为啥跟我们村书记沾点关系的人就能吃得上低保?”霍邱县三流乡三流村李姓群众等人反映说,该村党支部书记陈某的亲妹妹,在街上开有服装店、妹夫织网,有固定收入,却吃着低保。陈某的另外一名亲友李某,在县城跑出租车,也吃着低保。还有一名吃低保的亲友程某,家境也不错。

  日前,记者在三流乡政府斜对面找到了陈某妹妹的服装店,她正在接待顾客。周边商户也证实陈某夫妇在这租房做生意已多年,她卖服装,其夫则从事织网生意。

  随后,记者找到了陈某的另一名亲友李某家,他家是二层楼房。记者从霍邱县出租车管理部门有关人士处证实:李某名下确有一辆出租车,在县城跑生意。

  三流乡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长潘学明和民政办唐主任介绍,该乡共有30户56人申办了低保,其中C类有29户53人。记者随后在该乡低保C类对象花名册中,看到了陈某妹妹、李某和程某3户家庭8人的名字。

  随后经由潘学明联系,记者得以与村支部书记陈某“面对面”。

  陈某解释说,虽然妹妹开了服装店,但她有甲亢病而且孩子也有眼疾,且当初妹妹申办低保时,三流街道与三流村未合并,所以最初是怎么通过审核的他不清楚。至于2011年街村合并、他继续当书记后,仍享受低保的妹妹是否重新经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查等程序,他表示与自己无关,在审批表上签字,是乡干部让签的。对此,分管副乡长潘学明称,不存在乡干部非让他签字的情况。

  日前,记者又联系了霍邱县纪委。纪委表示,已会同民政局介入调查,结果尚未出来。如果情况属实,会让有关人员退保,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本报记者  窦祖军

(原标题:夫妻都做生意,凭啥还吃低保?)

文章关键词: 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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