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冒“苹果”涉案33万
一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批捕
法制晚报讯(记者洪雪) 一个月里,付某在丰台区某地下室,以每部400元左右的价格对外出售假冒的苹果5S手机841部,销售金额达33万余元。丰台检察院通报称,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批准逮捕了付某。
2013年3月,付某从外地来京。听老乡说起卖假的苹果手机能赚钱,便购入一批假的苹果手机对外进行销售,其中以假的苹果5S手机为主,还有少量假的苹果4手机。
这些假冒的苹果手机,付某以每台370元至390元的价格购入,然后以400元至420元不等的价钱卖出。一般情况下,付某把假冒苹果手机卖给自己的老乡,再由老乡在路边进行销售。
付某的老乡们把假冒的苹果手机拿到街头贩卖。如果顾客看出是假冒苹果手机,就卖450元至550元;如果顾客看不出手机的真假,则卖600元至750元不等。
2014年4月初,专门负责苹果手机打假的黄先生,发现北京街头有贩卖假冒苹果5S手机的情况,黄先生顺藤摸瓜,找到了销售假冒苹果手机的付某并报警。
民警从付某暂住地起获未销售的假冒苹果5S手机129部。
文章关键词: 假冒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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