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劫夺被押解哥哥驾车撞警察

2014年07月30日04:39  金陵晚报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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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晚报讯 (记者 陈菲 通讯员 丹检轩)7月29日,由丹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镇江首例劫夺被押解人员案,丹阳市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龚正有期徒刑三年。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4年3月26日16时许,被告人龚正得知其哥哥龚某某在丹阳市开发区大泊镇被警察抓获后,遂无证驾驶车牌号为苏L85J67的福特轿车赶至该镇,发现龚某某正被民警简远见、协警许国铭、协警彭炜押解在此等候公安押解车辆,随后,被告人龚正产生劫夺龚某某念头,遂驾车撞击押解人员,并将协警许国铭、彭炜撞倒于路边花坛中,致使许国铭受伤,被告人龚正倒车欲再次撞击劫夺龚某某时,被赶至的公安人员阻止,被告人龚正遂弃车逃跑。经丹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许国铭的损伤属轻微伤。

(原标题:撞车劫夺被押解人员)

(编辑:SN098)

文章关键词: 驾车撞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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