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诈骗好友400余万豪赌获刑15年

2014年07月31日16:52  中国新闻网 收藏本文

  中新网柳州7月31日电 (周潇男 孙涛)广西柳州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诈骗朋友400余万拿于豪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告人周详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详和被害人娄某某相识多年,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间,周详对娄某某谎称其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法官的关系很好,可在该院办理的经济或执行案件中为当事人垫付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待法院执行结案后得回本金并获取高额利润。其与娄某某约定,由娄某某出资与其合作办理该类案件,执行结案得款后,其返还娄某某出资,并按出资额的10%作为利润予以回报。

  2011年5月中旬,周详告知娄某某有案子可以办理,并要求娄某某转钱进其帐户,娄某某按周的要求分别于2011年5月18日、22日共转了7万元进周详的银行卡,同月26日,周详称案件已结,存了7.7万元进娄某某的银行卡。同年6月16日起,周详又以有案子需要垫付及追加费用为由,要求娄某某转钱,娄某某亦按周的要求转钱。后周详在同年7月9日转了3.3万元、7月24日转了27.5万元给娄某某。至同年7月中旬,娄某某向周详提供的资金,均在短期内拿回本金及所谓回报。之后被告人周详以此方法,让娄某某多次汇款到其帐上,所获款均用于到澳门赌博。

  2011年10月份后,周详开始以种种理由推脱,不再向娄某某打款。及至案发前,周详共从娄某某处获得人民币447万余元,尚有283万余元未还。2011年7月至8月,周详亦采用上述手段,骗取了被害人李某10万元,至今未还。

  2012年5月15日晚,周详被警方抓获。2013年9月6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周详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责令周详赔偿被害人娄某某经济损失283.59万元,赔偿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10万元。周详当庭表示上诉。

  今年6月10日,广西高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持续4天的庭审先后通知7位证人出庭。

  广西高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周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防范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适用法律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遂做出上述终审判决。

(原标题:广西柳州一律师诈骗400余万豪赌 终审被判15年)

(编辑:SN123)

文章关键词: 豪赌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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