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宁军)辞职后举报原单位违规生产,又以此威胁单位负责人,索要封口费7万元。近日,陕西某技术开发中心前销售主管张某一审获刑3年。
2013年5月,担任陕西某技术开发中心销售主管的张某辞职,同年7月10日,他把原工作单位违规生产一事举报到了西安市食药监局。接到举报当天,食药监局就对该中心进行了查处。同年7月底到8月初,张某给该中心负责人白某发敲诈短信,索要封口费。
8月9日,张某同刘某、常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到白某租住的酒店房间威胁白某,敲诈了4万元,并让白某写下3万元欠条。而张某则写保证书承诺不再举报。十多天后,张某被抓。
近日,莲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莲湖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举报违规生产为由向原单位索要7万元封口费,数额巨大,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原标题:举报原单位后索要封口费 男子一审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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