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报复女同事骗其喝掺毒品饮料获刑8个月

2014年08月20日13:54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南都讯 记者杨秀伟 通讯员 李惠娟 女友同事岑某琼邀请女友与其他男子一同游玩,而自己却不知情,恩平男子李某怀恨在心,竟然把毒品“K粉”和摇头丸掺入岑某琼的饮料中,哄骗她饮用。近日,恩平法院以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这也是江门法院披露的首宗欺骗他人吸毒案。

    李某在恩平市恩城街一家奶茶店工作,与其女友已谈婚论嫁。今年春节时,李某因为手机坏掉,临时借用了女友手机。使用手机期间,女友QQ软件可以自动登录,李某遂浏览女友QQ聊天记录,偶然发现女友同事岑某琼私下邀约自己的女友与其他男子到阳江游玩。李某顿时大为愤怒,马上冒用女友QQ与岑某琼联系,约岑某琼到李某看守的该家奶茶店见面。

  岑某琼信以为真,来到奶茶店和李某打过招呼后,就一边看电视一边等候李某女友。李某趁岑某琼不备,偷偷把一盒用来出售的盒装饮料,从折角处撕开一个小口,把少量毒品“K粉”和摇头丸掺入饮料内,再折回撕口,假装请岑某琼饮用。毫无察觉的岑某琼饮了约半盒饮料后出现头晕症状,并渐趋严重。之后岑某琼奋力逃离该处,回到其宿舍后,在亲属的陪同下到医院接受治疗并报警。

  民警在接报后迅速抓获了李某,并在珍珠奶茶店内搜获一个装有饮料残液的饮料罐。经鉴定,被害人岑某琼的尿液中检出氯胺酮成分,而搜获的饮料罐中也检出氯胺酮成分。李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称当时看到该聊天记录而一时气愤,就想给岑某琼吃一点“K粉”和摇头丸,让她难受,以此来达到报复的目的。

  恩平市法院认定李某行为已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因李某以前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刑,出狱后不满5年,法院决定以累犯对其从重处罚,遂作上述判罚。

(原标题:毒品掺进饮料 报复女友同事)

文章关键词: 吸毒 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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