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左云县审计局局长违规借车不还被通报

2014年08月26日15:08   收藏本文

  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李飞飞)8月18日至24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53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4日22时许,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对这些案件进行了通报,其中山西有4起案件,山西省纪委同日对此进行了通报。

  4起案件为:大同市左云县审计局局长闫传平违规借用企业车辆不予归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同市广灵县二中副校长姜正杰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临汾市洪洞县大槐树镇王村党支部副书记张双记,未制止家人为其孙办一周岁宴请,设宴9桌并收受礼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临汾市安泽县杜村乡窑上村党支部书记吕海生,为儿子过三周岁生日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山西新闻网)

 

 

文章关键词: 局长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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