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黄冠军被控伙同杜庆舜,以帮落榜生上大学为名,诈骗一名培训机构的负责人302万余元。黄冠军一审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他提出上诉,称自己也被同伙骗了。昨天,此案在市二中院二审开庭。
>>嫌疑人
一分没拿还被欠工资
黄冠军现年51岁,山东省临沂市人,大专文化,案发前无业。
丰台法院一审查明,2011年至2013年5月间,黄冠军伙同杜庆舜(另案处理)在本市丰台区、山东省济南市等地,谎称能帮王先生联系的学生办理上天津大学、山东大学等学校的事宜,骗取王先生等人钱款合计302.05万元,后逃匿。黄冠军于2013年5月18日被北京警方抓获。今年5月,丰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冠军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黄冠军不服,上诉称量刑过重,自己也被杜庆舜骗了。黄冠军供述,其于2009年认识杜庆舜,“我知道他是被临沂市罗庄区文化局开除的人员”。
2011年夏天,杜庆舜说给孩子办理入学可以挣钱,并嘱咐黄冠军当着别人的面称呼他为“李局长”,并让黄冠军充当“张老师”,称天津有个王先生能说服高考落榜的学生家长拿钱,然后他们以给落榜生办理入学骗钱。
黄冠军说,自己在整个过程中作用很小,虽然提供了名下的多张银行卡给杜庆舜用来收赃款,但是钱都给了杜庆舜,他一分没拿,“杜庆舜还欠我工资。”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被害人
被欺骗后损失自己背
被害人王先生陈述,他在天津一家教育培训公司做培训。2011年6月,他经人介绍得知山东临沂市教育局“李局长”能帮助解决高考落榜生上大学的事,随后联系了15名落榜生。
2011年6月20日,他在北京见到了“李局长”和“张老师”。“李局长”称在教育部有人,能帮落榜生办到天津大学、山东大学等,先期办事费每人1万。王先生当时就给了“李局长”15万。次日,“李局长”说天津大学可以录取一批学生,并让王先生在两天后通知学生家长登录天津大学的官方网站,查询录取信息,并让每个学生交15万操作费换录取通知书。王先生说,他登录天津大学官方网站本科招生网,果然看到了15个学生被录取的信息,随后通知学生家长去看信息,并让家长交18万操作费。最终,有14名家长交了钱,总计252万元,王先生将其中的210万元汇入“李局长”指定的银行账户。
王先生说,2011年8月21日,“张老师”到北京给他送了14份山东大学录取通知书,称先过渡半年再转天津大学,并要求每个学生交6800元学费,他汇给“李局长”95200元。2011年9月,“李局长”又以宿舍紧张、校庆等理由推迟入学时间,还以注册学籍等名义继续要钱,但直到2012年5月学生也没入学。王先生报案时已给“李局长”302万余元。
王先生说,他将钱退给学生家长。因黄冠军和杜庆舜没有退缴赃款,所有损失目前只能由他自己背。
>>学校回应
出证称未录取落榜生
王先生及学生家长都有证言称,他们确实在天津大学官方网站上看到过涉案学生的录取信息。对此,黄冠军表示不知情,不知道杜庆舜是怎么办到的。
天津大学招生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称,天津大学2011年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没有此案涉及的14名学生,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也没有发布过对这14名学生的录取信息。
山东大学也出具证明,否认录取过涉案14名学生。
(原标题:“帮落榜生上大学”骗3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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