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班被伏击砍伤 怀疑是原单位雇凶砍人

2014年09月04日14:33  羊城晚报 微博 收藏本文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摄影报道:“头部被砍三刀,缝了七针。鼻子被砍伤,缝了八九针,真是痛不欲生。”3日下午,市民施伟锋躺在病床上,神色凝重。他在2日早晨的上班途中,被3名高大男子当街砍伤,头部受到重创,生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身体肿痛无法动弹

  3日下午3时许,记者见到了躺在西乡人民医院住院部的施先生。虽然血已经止住,但他的头部、鼻子均包扎着白纱布。躺在病床上的他,半边身体因为肿痛无法动弹。

  施先生回忆,在2日早晨8时40分,他骑着电动车上班,行至流塘派出所附近时,远远就看到辅道边上站着3名身材高大的男子。其中一名男子往前冲过来,对准他就是一拳。施先生下意识地躲避,紧接着第二名男子也挥拳过来,一下子打中施先生的鼻子。施先生从车上滚落下来,意识渐渐模糊。3名男子趁机一拥而上,对准他拳打脚踢,后来其中一名男子拿出了水果刀对着他的头部一阵猛砍,施先生当场失去了意识。

  怀疑与原单位有关

  施先生怀疑,此事是与自己原来就职的一家食品公司有关。

  施先生称,他在2010年4月28日入职这家公司。今年3月21日,按照公司安排,施先生飞往成都,协助公司参与成都糖酒会,但是由于与老板产生了摩擦,工作结束后,公司下发了暂停他一切职权的通知,并在3月24日不允许他进入公司。施先生称,他在与老板谈判的时候录音,对方称“只要有你的身份证号码,不用我出面,到哪都能收拾你”。

  “就相当于突然被解聘了。”施先生说,由于2013年12月份至2014年3月份工资尚未结清,他于4月2日向西乡劳动部门申请仲裁,5月25日劳动部门裁决该公司赔偿施先生经济补偿金2.2万元和工资6800元。施先生自称,该公司并没有按时支付,反而聘请律师,要求施先生对工作损失赔偿1.8万元,这起纠纷仍在处理中。

  随后记者联系该家公司,其工作人员黄小姐表示对此并不知情,称如果施先生对自身被打存在疑问可以报警,由警方出面处理。黄小姐说:“这个劳动仲裁还没结束,应该走法律程序,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目前,警方正在进行调查。

(原标题:深圳男子上班被伏击砍伤 怀疑是原公司雇凶砍人)

文章关键词: 当街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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