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不喜欢女孩相貌停止强奸仍被批捕

2014年09月18日12:35  新京报 微博 收藏本文
资料图 资料图

  新京报快讯 (记者李宁)嫌犯王某在地下室中偶遇女孩小尹,很喜欢她的背影,便决定将其强奸。当王某即将得手时,他看清小尹的正脸并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随即停止强奸。

  今日上午,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消息,王某涉嫌犯强奸罪被批捕。

  因不喜欢女生正脸放弃强奸

  2014年7月初,犯罪嫌疑人王某参加完高考后,来到北京看望在京务工的母亲,并住在地下室中。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看见隔壁房住了个女孩小尹,从背影看是自己喜欢的类型。

  晚上,王某因为想着女孩小尹辗转反侧,想着地下室居住的人大都不锁门,便摸到小尹的房间门口,发现她果然没有锁门。

  王某从自家厨房拿来菜刀又顺手拿了拖把,来到小尹的房间。他拿起拖把杆打了小尹的头部,想将其打晕后再实施强奸。谁知,王某不仅没有把小尹打晕反而将其打醒了,王某就拿着菜刀吓唬小尹,不让其喊叫,又用手掐着小尹的脖颈。待女孩安静后,王某松开了手。

  但是,当王某看见小尹的正脸时,却发现她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便没有继续实施强奸行为,后王某乞求小尹不要报警,为了安抚王某的情绪,小尹只好假装答应。当王某离开后,小尹报警,随后,警方将王某控制。

  检方:危害性大仍应追刑责

  据丰台区检察院解释,本案中,王某以强奸为目的进入小尹房间,使用拖把杆殴打小尹并用菜刀相威胁,已经构成强奸罪。王某在犯罪过程中,有能力继续犯罪而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

  但是,王某的行为本身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过程中有使用器械殴打被害人的情况,暴力倾向较为严重,对被害人小尹身心伤害较大,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因不喜欢女子相貌停止强奸 男子仍被批捕)

文章关键词: 强奸 相貌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徐才厚被开除党籍取消军衔 已患癌
  • 体育NBA-哈登32分科比19分火箭屠湖人
  • 娱乐董洁否认与潘粤明复合:我俩已经没可能
  • 财经小机场亏损客流1天19人 靠财政补贴维持
  • 科技小米高管否认抄苹果:只是借鉴优秀设计
  • 博客杨禹:北京公交地铁票价该涨吗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USNews2015全球大学排名北大清华进前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