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被判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汤洋)15岁男孩在馒头店打工时,因设备漏电触电身亡。
昨日,大东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发布此案判决结果,馒头店老板张某被判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免予刑事处罚。
今年5月末,在沈阳市大东区一家馒头店内,张某作为该店负责人没有严格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致使该店工人陈某在操作锅炉鼓风机时,因设备漏电而触电身亡。案发后,张某主动赔偿陈某家属经济损失25万元,
法院认为,张某所经营的场所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张某如实供述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
(原标题:15岁男孩打工触电身亡)
文章关键词: 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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