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妻子有外遇后杀死妻儿 称不愿儿独活受苦

2014年10月14日02:20  京华时报 微博 收藏本文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 赵某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多次跟踪妻子并起了杀心。他自称不想让儿子自己活着受苦,将年仅3岁的儿子闷死,随后又持刀杀死35岁的妻子。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某死刑,并赔偿妻子的父亲7.9万余元。

  现年41岁的赵某案发前是一名公交司机。他供述称,2007年,他和小芳(化名)结婚,两人都是二婚,于2010年2月生育一子。结婚后,起初是妻子管钱,结果把家里钱都花光还欠了外债。后来他管钱,把外债还清了。2013年4月,两人因管钱的事情发生争吵,他被妻子的两个表弟打伤。

  2013年8月开始,妻子回家越来越晚,他怀疑妻子有外遇。赵某说,之后他就搬出家,并于10月初买了一把刀,找妻子谈离婚时就带着。他提出带走儿子,妻子同意,但让他把户口迁走。

  “我觉得自己对这个家付出太多,因为她我的家没有了,她还让我把户口也迁走。”赵某说,他想把小芳杀了,“我也不想让儿子自己活着受苦,就想把儿子一起杀了”。

  2013年11月5日早,他带儿子出去玩,给儿子买了新衣服。下午两三点,儿子睡觉时,他用毛巾被捂死了儿子。儿子没有呼吸后,他给儿子穿好羽绒服,还在衣服兜里留了一张纸条,写着:“别怪爸爸,全是你妈妈一手造成的。恨就恨你妈妈吧。你活在这个世界上会更痛苦,爸爸办完事会去陪你。”落款处他写着“爱你的爸爸”。当晚7点多,赵某在小芳住的小区持刀将对方杀死。

  开庭时,赵某认可故意杀人罪,未提出辩解。小芳的父亲提出8.5万元的民事索赔。赵某表示愿意赔偿,但无赔偿能力。

(原标题:男子疑妻有外遇 杀死妻儿获死刑)

文章关键词: 杀人案 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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