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钱女士因闭经并伴有腹痛,来到村里诊所就医,医生高某给其开了头孢和脉血康等药物,钱女士觉得没有好转,去医院检查发现自己竟已怀孕27周,因所吃药物可能会导致胎儿畸形或死亡,被迫选择了引产。钱女士将高某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抚慰金共计20万余元。
今天上午,该案在通州法院开庭。高某称他一再询问钱女士,对方称没怀孕他才开药的,“我跟她太熟了,错就错在相信她的一句话。”高某说自己很后悔。
上午9点半庭审开始,钱女士并未出庭,而是委托了律师出庭。
原告诉称,高某在通州于家务乡王各庄村开办诊所行医多年。2014年5月3日,她因闭经且腹痛去被告处就医,被告未经认真诊查即给其开具头孢克肟片2盒、安乃近15片、干酵母片1袋。她服用后未见好转再次去被告诊所就医,被告给其开具脉血康3盒等药物,但原告服用后症状仍无任何缓解。
7月31日,她去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现已怀孕,当日她赶赴妇幼保健院进一步检查,确诊已怀孕27周。因之前服用的脉血康可能会导致胎儿发育畸形或死亡,钱女士被迫选择终止妊娠,将胎儿引产,手术中发现胎儿已死亡,是一女婴。钱女士称,自己符合生二胎条件,也想要个女儿。此后,钱女士起诉高某及村委会索赔。
王各庄村村委会没有出庭应诉,被告席上只有高某及其代理人。“我们不同意所有诉讼请求。”高某称,他60岁了,行医已经40多年,原告说第一次是5月3日找他看病与事实不符,原告第一次看病是6月3日,有诊疗记录和处方。
“当天她和丈夫一起来的,说自己闭经3个月,我当时号脉发现她有怀孕迹象,就问她,她说没有,她丈夫也说她没怀孕,还说到医院检查确定没怀孕。他们说让我帮助把月经调下来,我说我这里没有行经药,她说你给开点别的药,所以我就先开了点药。过了几天,她们又来开了药。”高某说。
高某说,“后来他们来找我说到医院检查发现已经怀孕6个月了,她说自己和我都有责任,希望私了。我同意了。后来她说没钱住院,想先向我借钱,我给了她5000元,这钱是借款不是赔偿。”
“我给开的药不会导致婴儿死亡,引产前孩子就已经死了,与我的诊疗没有因果关系。”高某说,经过这件事,他也长了教训,“现在人心都坏了,不能做好人,原告经常到我这里看病,很熟悉了,我错就错在太相信她了,全凭她一句话就开药,今后看病该走什么程序就走什么程序。”
因为原告当庭提交了新证据,被告要求延长答辩期。
(原标题:怀孕27周 女子称闭经求医 村诊所医治没有缓解 去医院检查发现怀孕 因“吃错药”被迫引产 起诉索赔2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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