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名跨国电信诈骗犯一审宣判:最长获刑8年

2014年10月21日01:59  京华时报 微博 收藏本文

  京华时报讯 (记者孙思娅)26名嫌犯在马来西亚参加由外籍人员组织的、针对我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活动,骗取80余名受害人500余万元(本报9月17日曾报道)。昨天上午,此案在市一中院宣判,以诈骗罪判处26名被告人8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昨天开庭前,许多被告人家属来到法庭等候,不少人还提着行李。10点45分,宣判开始,26名被告人被带入法庭。他们之中有15名男性和11名女性,年龄最大的是1978年出生,最年轻的是1994年出生。他们均来自福建省,其中来自福建省闽侯县的共有14人。当看到孩子被法警带入法庭,有些父母不禁掩面哭泣。

  法院判决认定,26人于2013年3月至5月期间,在马来西亚沙捞越州古晋市参加由外籍人员组织的、针对我国大陆公民的电信诈骗活动,分别冒充我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电力部门等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用互联网向受害人拨打电话、发送信息等方式,虚构电表欠费、信用卡欠费等事实,谎称被害人因涉嫌“洗黑钱”等犯罪活动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提出对其银行账户进行调查或者保护,骗取80余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500余万元。

  对于被告人“胁迫参加诈骗”的辩解,法院指出,各被告人都是自愿出境,虽然声称身份证、护照等被收取,但不足以证明被胁迫,其供述被打也是出于抽烟等原因而非胁迫诈骗,因此被胁迫的说法不予采纳。

(原标题:26名跨国电信诈骗犯最长判8年)

(编辑:SN123)

文章关键词: 诈骗犯 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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