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将过期月饼发给小朋友 厂家欲销毁证据

2014年10月22日03:19  钱江晚报 微博 收藏本文

  本报讯 最近,嘉兴秀洲区华英实验幼儿园的家长们很心寒,在家好吃好喝伺候的心肝宝贝,到了幼儿园,竟然吃的是整整过期了12天的月饼。

  华英实验幼儿园位于嘉兴秀洲区洪高路,原名为象贤幼儿园。今年下半年起,这所幼儿园被承包,从公办性质变为民办性质。

  “过期月饼”被发现是在10月9日那天。这天,有位孩子将在幼儿园没吃完的月饼带了回家。家长觉得奇怪,中秋节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天,为什么幼儿园还在给小朋友发月饼?再仔细一看,月饼的生产日期是8月13日,按保质期45天算,已整整过期12天!

  消息传到家长QQ群,一下子就炸开了锅。第二天,有个别孩子出现呕吐、拉肚子的情况,家长认为与月饼有关。10月10日,情绪激动的家长叫了当地电视台,到幼儿园讨说法。当时,幼儿园园长朱春英和过期月饼的供货商沈某都在场。

  据朱春英介绍,月饼送来时共有5箱300多个,每个月饼50克,凤梨馅,是作为下午点心发给孩子们的。当时,月饼送到幼儿园后,由她和一名副园长检查,开箱抽检了2箱,并没有发现问题。当时月饼外包装的纸箱上写的生产日期是9月20日。

  “月饼是由阿姨分发给各班老师的,也没发现问题,学校确实有责任,我不会回避。”朱春英表态说。

  月饼的生产厂家为诸暨市旺达福食品有限公司,嘉兴的供货商为沈某,沈某也是该月饼厂的股东之一。

  当天,沈某竟趁着人多场面混乱,把标有生产日期为8月13日的过期月饼扔下楼,试图销毁证据。

  沈某后来承认,确实有一批月饼已经过期,工人们在分装产品时,可能没注意,一起装进了箱子。

  嘉兴秀洲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秀洲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在接到消息后,马上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韩建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调查取证工作已基本结束,证据已被锁定,两个当事方的违法事实也很清楚。其中,幼儿园涉嫌无证经营及经营过期食品,当地教育部门已勒令其整改。

  逃脱不了干系的,还有诸暨市旺达福食品有限公司。

  “将未过期和已过期的月饼混合,供货给幼儿园,无论有意无意,都是违法行为。供货商沈某还试图销毁证据,实在是太恶劣。”韩建忠说,诸暨市旺达福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过期食品,将根据规定严厉处罚。至于处罚结果,届时将会依法对外公布。 本报驻嘉兴记者 黄娜

(原标题:过期月饼卖给幼儿园被发现后还想销毁证据)

(编辑:SN098)

文章关键词: 食品安全 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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