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不告知女儿安葬地被女婿告上法庭

2014年10月27日01:39  大河报 微博 收藏本文

  □记者韩景玮 实习生邵婉云

  本报讯 一男子打工回来,惊闻在岳父家养病的妻子离世,悲痛之余却不知亡妻葬在何处,遂以侵犯对亡妻的祭奠权为由,将老丈人一家告上法庭。10月24日,焦作解放区法院向媒体透露,法院最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该案。

  争议丨女婿索要亡妻祭奠权

  刘先生和王女士于2001年结婚。结婚几年后,王女士便患上了一种名叫线立体脑肌的疾病,王女士患病多年,身为丈夫刘先生也悉心照顾了很多年。2011年,刘先生因琐事和人打架,被判拘役4个月。其间,王女士父母将女儿接回家中照顾。刘先生从监狱出来后,得知妻子由岳父母照看,为缓解经济困难,便只身外出打工。

  2013年12月底,刘先生的父亲突然病故,刘先生便回家料理父亲的丧事。之后,刘先生到岳父王某利家准备接妻子回家,但却被岳父告知,妻子已经病故。

  刘先生问岳父妻子葬在何处,但岳父以女儿生病期间刘先生没有好好照顾为由,拒绝告知其女儿埋葬位置。刘先生一怒之下,以岳父岳母违反了传统的公序良俗为由,将岳父岳母起诉到法院,要求享有对亡妻遗体的处分权和对亡妻的祭奠权。

  和解丨岳父告知埋葬地点

  焦作解放区法院民一庭庭长郭岩认为,我国民法中尚未明确“祭奠权”这一概念,但民法通则中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祭奠权实质上是基于传统习俗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包括亲人死亡情况的知情权、安葬权、墓碑署名权、保持墓碑及坟墓完整权等。公民有权参加直系亲属的葬礼,对已去世的亲属表示祭奠。

  鉴于起诉原因及原、被告两方特殊的亲戚关系,郭庭长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进行面对面调解。经多次调解协商,原、被告终于握手言和,原告刘先生主动撤诉,岳父王某利也将女儿的埋葬地点告知了刘先生。

  据悉,关于祭奠权,我国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对于祭奠权的认识并不统一,法院的判决也不统一。对于类似案件,有的法院以祭奠权非法定权利为由直接驳回起诉;有的法院认为祭奠权是基于亲属的身份而产生,属于身份权的范畴。郭庭长认为,祭奠不仅涉及死者近亲属的内在人格利益,同时也可能影响到死者近亲属的外部社会评价,“祭奠权”作为一种风俗习惯,法律予以保护。

(原标题:女婿状告岳父索要亡妻“祭奠权”)

(编辑:SN182)

文章关键词: 祭奠 岳父 女婿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刘金国任中纪委副书记 妻子一直是临时工
  • 体育中超邵佳一任意球绝杀 国安胜恒大救赛点
  • 娱乐田朴珺回应与王石婚期:太不现实了
  • 财经党报评高速收费:不要盯着政府使劲薅
  • 科技Facebook扎克伯格蜕变:宅男到明星CEO
  • 博客石油价格暴跌产油国怎如此淡定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初中生情侣公交车上拥吻(图) 国考热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