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的环卫工人曹平乃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路面正常作业时被撞伤,拿到的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却是自己和司机各担责一半。昨日下午,曹平乃的亲属来到深圳市交警局门口,对梅观交警大队出具的上述认定结果表示不满。交警部门表示,已启动复核程序。
被撞环卫工治疗花费已近50万
事故发生在今年9月11日。据曹平乃的家属介绍,当日上午10时20分许,曹平乃像往常一样在龙大高速龙华西出口至福龙路口段的绿化带清扫垃圾,不幸被一辆行驶在超车道的东莞牌照小轿车撞伤,导致全身20多处骨折。
曹平乃至今躺在深圳市人民医院的病床上,经过半个多月抢救,虽已脱离危险,但左手臂病情恶化,急须手术,否则很有可能致残。“他是家里的顶梁柱,手要是残了以后的日子没法过。”曹平乃的亲属说,事故发生后至今,曹平乃的治疗费已高达48万元,绝大部分是曹平乃就职的清洁公司垫付的,还有一些是找亲戚朋友借的,目前还有20万元的医疗费缺口无力支付。
“该想的办法我们都想了,实在是筹不到钱。”曹平乃的儿子曹冬初说,至今肇事司机只支付了4万元医疗费,家属多次催促处理此事的交警,希望让司机鲍某柱继续支付医疗费,但一直没下文。
更让曹平乃不解的是,今年10月28日,深圳市交警局梅观大队出具了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书,认定结果为曹平乃和鲍某柱各担一半责任。家属提供的该认定书复印件显示,“曹平乃在高速公路上作业时,在未注意过往车辆的情况下横穿车行道,违反了《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过错”。
事发路段是市政路还是高速路?
此事最大争议在于,交警将事发路段认定为高速路,曹平乃和其所就职的清洁公司则认为是市政路。“事发路段的路权虽归属深圳市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但其距离龙大高速收费站已超过1400米,且该路段由龙华新区市政服务中心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我父亲就职的公司按一级市政道路标准进行清扫保洁和日常管养。”曹平乃的儿子曹冬初说。
曹冬初提供的材料显示,9月16日,龙华新区市政服务中心向梅观交警大队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强调事故发生时曹平乃身着反光衣并配带清洁工具,正按规范对道路进行保洁作业;该路段虽属龙大高速延长段,但存在多个路口和公交车站,与一般市政道路无异。龙华新区市政服务中心希望交警部门充分调查取证。
[律师视点]
当事司机应负主要以上责任
广东宏泰律师事务所薛世峰律师认为,当事人曹平乃属于受政府委托和指派在事发路段进行环卫保洁作业的环卫工人,事故发生地点是其履行岗位职责的地域,在该地点其拥有合法的路权,在工作时间内,曹平乃有义务在该路段来回巡视和作业,其行为有别于普通的行人。且事故发生时,曹平乃正在进行正常的保洁作业,作业时身穿反光衣,符合有关保洁作业标准。
“当事司机应该负主要以上责任。”薛世峰认为,正常驾驶车辆行驶应当沿主车道行驶,而不应当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行驶;其次,司机应当在安全距离以外发现穿着反光衣、正在作业的曹平乃,却因为疏忽大意没有看见。
深圳市交警部门昨日表示,收到曹平乃提交的复核申请后,该局已启动复核程序。
[链接]
市清洁卫生协会:一年至少10名环卫工遇车祸
据了解,目前深圳环卫系统员工总数近10万人,承担全市1.7亿平方米道路清扫保洁。一线环卫工人大多数是来自农村的劳务工,年龄偏大,女性居多。他们一般分成三批轮班,其中最早的凌晨4时就开始工作,最晚的往往晚上10时才能回到家。
近年来,城市环卫工人在作业时频频“遇难”,成了一种“高危职业”。“随着车辆增多,深圳1年至少发生10起环卫工人在路面作业时被撞死撞伤。”深圳市清洁卫生协会秘书长张润红称,尽管现在机械化作业的程度已提高,但无法达到100%全覆盖,绿化带和辅道上的垃圾仍需人工清洁,否则环卫企业会被甲方扣分或扣钱。
张润红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出台一部有关保障环卫工人安全方面的法律文件,深圳环卫基金会社会募捐效果也不理想。
◎2014年5月4日上午11时 107国道西乡街道流塘路路段,环卫工彭先生被撞身亡
◎2014年5月7日凌晨4时 彩田路彩福大厦路段,环卫工张女士被撞身亡
◎2014年5月7日凌晨5时 宝安区福围中路,环卫工曾先生被撞骨折
◎2014年10月8日凌晨4时 罗湖区布吉路,一名环卫工人在上班途中遇车祸身亡
◎2014年11月2日上午7时 洪湖天桥往龙岗方向,一名环卫工在清扫路面时被撞全身多处骨折
采写:南都记者 叶淑萍
编辑:SN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