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子啊,之前给你打的5万没收到?”家住江北的蒋先生仔细查看发给妻子的短信才发现,他把收款人的电话发错了一位,导致妻子黄女士将钱打给了一位陌生男子,而且这名陌生男子还要借2万。
这位自以为占了大便宜的陌生男子叫小荣(化名),2月9日,他因涉嫌诈骗罪被江北检察院起诉。
朋友借5万
丈夫让妻子给对方汇款
去年1月7日,正在四川乐山出差的蒋先生接到了朋友小龙的电话。小龙称,自己在福建厦门承包铁路工程,遇到资金困难,希望蒋先生能够借5万元救急。
想到两人关系不错,蒋先生当即答应了下来。由于自己在外地出差,便把小龙的手机号码发给了正在重庆的妻子黄女士,让妻子抓紧时间把钱给对方汇过去。
去年1月9日早上9点多,黄女士来到银行,拨通了150283xxxxx,也就是丈夫发来的小龙的手机号码。她知道小龙是外地人,所以说的普通话:“小龙吗?我现在在银行了,你向我老公借5万元钱,到底好久能还上?”
电话那头的男子迟疑了一阵,操普通话说:“我是小荣啊,钱我过年之前就能还上。”随后,小荣又称,自己借钱也是还别人钱,希望黄女士直接汇款给自己的债主,省去麻烦。
随后,小荣给了黄女士一个银行账号,他半小时后去查询余额,果然多了5万元。
又来借2万?
结果发现钱打给陌生人
黄女士跟丈夫都不知道汇错了款,还以为朋友小龙已经收到了钱。
去年1月16日,小荣再次联系了黄女士,他说,自己手头还是很紧张,希望黄女士能再给他汇款2万元周转,并保证在过年之前,将7万元全部归还。
黄女士不理解,丈夫的朋友怎么一再借钱,她并没有答应小荣的借钱要求,而是将此事告诉了丈夫。蒋先生立即联系小龙,询问为啥还要借钱?
不过,小龙却纳闷,之前的5万元自己都没有收到,还是找别人借的钱,更不会提出找蒋先生再借2万。
这一通电话就穿了帮,蒋先生仔细核对了自己发给妻子的短信。原来,他把小龙的电话150238xxxxx发成了150283xxxxx,这才导致妻子把钱打给了陌生人。
黄女士拨通小荣的电话,要求对方还钱,但遭到拒绝,小荣也不再接听电话。当天,黄女士向江北警方报了警。
“能骗就骗”
这名男子已构成诈骗罪
江北警方于去年11月,在广东顺德将犯罪嫌疑人小荣抓获。29岁的小荣是广西人,在顺德一家养殖场工作,月薪3000多元。
归案之后,小荣供述,他接到黄女士的电话后,心想对方肯定是打错电话了,本着“能骗就骗”的目的与她交流,没想到对方真的将钱汇到了自己的账户上。5万元到账之后,小荣将其中2万元用于还债,剩余的钱都用于买彩票和个人挥霍了。
江北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小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50000元人民币,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2月9日,小荣因涉嫌诈骗罪被江北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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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错款了对方不还怎么办? 属不当得利可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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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检察院本案承办检察官蔡明洋表示,在日常生活中,汇错款的情况时常发生,如果对方不还钱,则构成不当得利,市民可以根据汇款信息提起民事诉讼。
就此案来说,如果事情穿帮之后,小荣将钱还给了黄女士是否还构成犯罪呢?
蔡明洋说,小荣明知被害人拨错电话,却隐瞒真相,虚构事实,致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骗得被害人钱财,此时犯罪已经既遂,构成诈骗罪,但是如果小荣主动还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春节将至,资金往来频繁。蔡明洋也提醒市民,如需汇款最好是本人亲自去,同时要注意核实收款人的信息,如遇对方变更收款账号或是陌生账户,尤其要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