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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广州三月六日电 台湾一名年过七旬的男子,数年前与广东高州市一妙龄女子结婚,稍后夫妻反目起诉离婚。该台湾老汉只花五十元便打赢官司。 日前,七十六岁的台湾同胞钟某抵达高州市人民法院,激动地对法官说:“感谢法院公正判决,为我解除了有名无实的婚姻,避免了恶妻的打骂,再不用流落街头有家难归了。” 钟老伯原籍高州市,一九四九年定居台湾,一直没有成家。进入老年,他思乡更切,想回祖国大陆定居。一九九五年八月,钟某回高州探亲期间,经人介绍与二十多岁的女青年饶某相识谈婚,一九九七年二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居住在钟某于一九九四年购买的一套楼房。钟某常在台湾,回高州居住较少。 由于年龄、性格差异大,再加上离多聚少,双方常因小事争吵,饶某甚至将老夫赶出家门,并换上新的大门锁,拒其入室。绝望的钟某于去年八月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离婚并收回属于他的房屋。 法院审理认为,钟某要求离婚理由充分,应予支持。房屋是钟某婚前所置,不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判归钟某所有。其他共有财产按适当照顾女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如愿以偿的钟某逢人便说:“打这样的官司,如果在台湾我可能要倾家荡产,在大陆却只花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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