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讯(通讯员 董琳钟静 记者 吴颖)前段时间,浦口市民赵先生花了194元在某商场专柜购买一双品牌运动鞋,当时试穿时觉得还不错,回到家发现鞋的左脚内脚尖处是变形的。次日,赵先生联系商家要求退换,商家不承认是质量问题,拒绝处理。赵先生随即拨打12345热线投诉。
接到投诉后,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沿江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赵先生取得了联系,初步核实了事件经过。工作人员向商家表示,根据消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这只鞋内侧变形明显,影响穿着,属于质量问题,建议商家先为消费者进行更换,后续再与厂家联系查明问题。经过协商,商家同意给赵先生换货。
接到投诉后,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沿江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赵先生取得了联系,初步核实了事件经过。工作人员向商家表示,根据消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这只鞋内侧变形明显,影响穿着,属于质量问题,建议商家先为消费者进行更换,后续再与厂家联系查明问题。经过协商,商家同意给赵先生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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