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记者 陈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1日发布公告称,食药监总局组织对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医用电子体温计等3个品种247批(台)医疗器械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发现6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根据公告,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有:东莞市协和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数字式电子体温计,最大允许误差不符合标准规定;河南亚都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健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各1批气管插管,套囊(充起直径)不符合标准规定;山东沪鸽口腔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弹性体印模材料,工作时间不符合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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