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夜,妯娌吵架引纠纷;为出气,侄子驾车撞伤婶婶。近日,南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这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7年1月27日(农历除夕)17时许,被告人吴某叫叔叔到家中喝酒。由于吴某母亲与其婶婶潘某关系不睦,双方发生口角。吴母责怪儿子叫叔叔过来吃饭,持木棍打吴某,并与潘某又发生吵架。
后吴母气不过便到自家拿出农药喝,被吴某等人夺下农药并迅速送往卫生院救治。被告人吴某驾车从卫生院返回家中拿钱和衣服的时候,看见婶婶潘某坐在家门口。吴某一时气愤便开车将婶婶潘某撞伤,并弃车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潘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2017年2月7日,吴某到公安机关投案。2017年2月10日,吴某母亲与被害人潘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赔偿了潘某全部损失15.5万元,潘某对吴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被害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吴某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本案被告人吴某与被害人潘某系亲戚关系,本案发生系因民间纠纷引起,且案发后被告人吴某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7年1月27日(农历除夕)17时许,被告人吴某叫叔叔到家中喝酒。由于吴某母亲与其婶婶潘某关系不睦,双方发生口角。吴母责怪儿子叫叔叔过来吃饭,持木棍打吴某,并与潘某又发生吵架。
后吴母气不过便到自家拿出农药喝,被吴某等人夺下农药并迅速送往卫生院救治。被告人吴某驾车从卫生院返回家中拿钱和衣服的时候,看见婶婶潘某坐在家门口。吴某一时气愤便开车将婶婶潘某撞伤,并弃车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潘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2017年2月7日,吴某到公安机关投案。2017年2月10日,吴某母亲与被害人潘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赔偿了潘某全部损失15.5万元,潘某对吴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被害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吴某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本案被告人吴某与被害人潘某系亲戚关系,本案发生系因民间纠纷引起,且案发后被告人吴某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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