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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诉讼服务家事审判 上门调解“婆媳”重归旧好

便民诉讼服务家事审判 上门调解“婆媳”重归旧好
2018年02月08日 15:04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泾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法官来到榔桥镇便民诉讼服务站,对一起“婆媳”继承纠纷案件进行上门立案,并当场调解结案。

  对于原告徐老太来说,2016年是难以跨越的坎坷之年,就在这一年的三月,她的丈夫离世,没过多久,儿子方某意外溺水身亡。年逾八十的徐老太尚未从失去两位至亲的痛苦中走出来,又陷入了与“儿媳”何某某的继承之争。原来,方某去世后,留下了部分银行存款以及与何某某共同生活期间饲养家畜所得等收益,而徐老太认为,何某某虽然和儿子自1997年开始一直同居生活,但两人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没有生育子女,自己才是儿子唯一的法定继承人,理应继承儿子的遗产,何某某对这种说法完全不能接受,昔日和睦的两人为此数次发生争吵,矛盾愈来愈大。万般无奈之下,徐老太找到榔桥镇便民诉讼服务站,希望能够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

  接到便民诉讼服务站工作人员的电话,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干警立即向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柳莹汇报了相关情况。考虑到徐老太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听力有障碍,柳莹决定亲自上门为其立案,同时寻求突破口对这起家事纠纷进行巡回审判、就地调解。

  在服务站内,柳莹一边询问双方案件的基本情况并认真倾听各自的陈述,一边仔细观察着当事人的神色,两鬓斑白的耄耋老人与神情憔悴的中年妇女,看似争锋相对却又隐隐重合,柳莹迅速抓住了两人的连接点——方某。法理与情理相融,讲解与劝慰并行,柳莹耐心地向徐老太和何某某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出发,以两人对方某的感情为中心点进行劝导。最终,徐老太和何某某消除了对彼此的偏见,达成协议平等分割了这笔遗产。何某某动情地说道:“虽然老方不在了,但我以后还会像儿媳一样照顾妈妈,替老方给她养老。”徐老太深受感动,表示不该情急之下说些伤人的话,她们始终都是一家人。看到这一幕,在场的人心中都充满了欣慰的暖意。

  为了能够妥善化解家事矛盾、促进家庭和睦,近年来,泾县法院不断推进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将家庭建设放在重要地位,在家事纠纷案件审理中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的,着力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保障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服务站家事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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