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消费购买食用油,可免费领取大米。这看似诱人的馅饼,不存想却是个陷阱。2018年1月29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段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2015年2月,被告人郑某某购得一台改装POS机后,与段某某驾车到本市,由郑某某雇佣三名妇女作为促销员,谎称中粮集团为回馈消费者,凡在其提供的POS机上刷卡购买一桶油则赠送一包大米。随后,郑某某与段某某等人在萍乡一粮油店购买作案用的油和大米,在萍乡市某小区门口摆设促销摊。郑某某教会其中一名促销员如何操作POS机后借故离开,段某某则在一旁望风。被害人刘某等10余人在郑某某提供的POS机上刷卡购买食用油。第二天下午,郑某某、段某某一起驾车逃离。之后,郑某某将POS机窃取的刘某等12名被害人的银行卡信息找人制成伪卡并套现,盗走被害人刘某等12人银行卡内资金共计10万余元。
安源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某、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利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5年2月,被告人郑某某购得一台改装POS机后,与段某某驾车到本市,由郑某某雇佣三名妇女作为促销员,谎称中粮集团为回馈消费者,凡在其提供的POS机上刷卡购买一桶油则赠送一包大米。随后,郑某某与段某某等人在萍乡一粮油店购买作案用的油和大米,在萍乡市某小区门口摆设促销摊。郑某某教会其中一名促销员如何操作POS机后借故离开,段某某则在一旁望风。被害人刘某等10余人在郑某某提供的POS机上刷卡购买食用油。第二天下午,郑某某、段某某一起驾车逃离。之后,郑某某将POS机窃取的刘某等12名被害人的银行卡信息找人制成伪卡并套现,盗走被害人刘某等12人银行卡内资金共计10万余元。
安源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某、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利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推荐新闻
- 【 新闻 】 台当局拒大陆援助花莲震灾 却向日求助
- 【 军事 】 歼20或指挥这款无人机 已进驻同一基地
- 【 财经 】 人民日报:奔驰不能这么“犯糊涂”
- 【 体育 】 詹姆斯三双+压哨绝杀 骑士险胜森林狼
- 【 娱乐 】 湖南春晚直播出事故 杜海涛说错赞助商
- 【 科技 】 董明珠承诺的员工房落地?格力:正推...
- 【 教育 】 毕业生1个月写13万字记录大学:致敬青...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