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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造枪支打野味 触犯刑律被判刑

私造枪支打野味 触犯刑律被判刑
2018年03月28日 11:04 江西法院网
  看着野味眼馋,竟网购配件私造枪支去打猎,结果触犯刑律被判刑。日前,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赖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赖某是一名农民,家住农村,开门便是山,各种山肴野味尽收眼底,眼馋不已,心血来潮,便想着自己做一把枪去打点儿野味,不仅自己可以尝尝鲜,吃不完还能卖点钱。2017年4月,赖某通过网络购买了射钉枪、钢管、瞄准镜等枪支配件。收到配件后,赖某急冲冲来到一家摩托车修理店,按照网上提供的改装方法焊接射钉枪,并将配件组装好,制作了一把以火药为动力的改装射钉枪。

  2017年5月26日晚上,赖某趁着夜色,携此枪和朋友进山找野味。次日凌晨,在井冈山市长坪乡长坪村路下组附近,赖某等人被巡逻民警查获并传唤归案。经鉴定,赖某制作的枪支,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改制射钉枪,具有致伤力。

  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鉴于赖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野味枪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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