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汤晓燕 通讯员 胡正宏
4月是装修的旺季,与此同时装修消费投诉逐渐增多。这个月,下沙市场监管所就陆续收到不少类似投诉。这里,我们挑选其中两个较为典型的案例,想给大家提个醒:购买大件一定要谨慎,别一不小心就踩进了“雷区”。
案例一
下沙的高女士购买了某品牌实木地板。当时,她在店里支付了5000元作为定金。但是第二天,她在手机浏览时却发现,该品牌的网上官方旗舰店价格要便宜很多。“网上的地板和我实体店下单的地板是同一款,但是每平方就要相差几十块。整个加起来差价在万把块左右。”为此,高女士又找到这家品牌地板店,要求退定金。但是店家却拒绝高女士的要求。于是,高女士打了12315电话投诉。
下沙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在了解双方情况后表示,由于高女士是个人原因违约,所以无权要求返还定金。通过调解,商家愿意返还2000元。但是,消费者高女士表示不同意,坚持要求全款退还,调解失败。最后,高女士决定走法律途经解决。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定金是合同签订后,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资金额度的一定比例,预先给对方的金钱或者其他替代品。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得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但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20%。
案例二
赵先生在一家集成吊顶店看中一款吊顶。当时,他在店里预付了3000元作为定金。但是回到家后,赵先生等了一个星期,迟迟未见有人联系他。于是,他再次来到这家集成吊顶店询问情况,店主查询后告诉赵先生,这款吊顶还需十天左右才能到货安装。
“当时付定金的时候,对方也没和我说吊顶什么时候可以安装。我以为付完钱过个两到三天就会上门了。”赵先生说,自己现在住在租的房子里,就快到期了,就等着新房子装修好搬进去。为此,他要求店主取消订单,并退还定金。但是,店主以商品已经下单制作为由,拒绝退款。为此,赵先生找到下沙市场监管所,寻求帮助。经过调解,商家愿意退还2000元,赵先生表示同意。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考虑不成熟不要轻易下定金,特别是金额较大的情况。购物交定金前,一定要考虑周全,对商品相关情况约定明确,以免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确需下定金,不要轻易接受经营者单方面设定数目,具体数目最好与经营者协商。下定金前,不但要对所购买的商品或所接受的服务有充分了解,还应仔细阅读将要签订合同、协议的内容是否暗含霸王条款。与商家的口头约定,最好书面商家签字确认。在消费维权时,提升自身法律素养,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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