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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幂“诈捐门”事件中间人李萌:和杨幂是初中校友

杨幂“诈捐门”事件中间人李萌:和杨幂是初中校友
2018年04月12日 16:33 新京报网

  原标题:杨幂“诈捐门”事件中间人李萌:和杨幂是北京十四中初中校友 |对话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杨幂涉“诈捐门”事件持续引发关注。今日(12日)上午,杨幂工作室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在对“诈捐门”事件做进一步梳理中发现,“中间人”李萌主动联系,并提出以杨幂名义举办捐赠活动,但实际捐赠物品并未落实。此外,杨幂工作室出具的截图显示,李萌以杨幂“初中同学”的名义举办活动。

  今日下午,“中间人”李萌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杨幂工作室的声明中有大量失实,自己未从杨幂的合作中取酬。此外,她和杨幂确系北京十四中初中校友。

  “杨幂工作室声明侵犯我名誉权”

  新京报:事发至今跟杨幂工作室有过接触吗?

  李萌:杨幂工作室之前约过我,要当面聊(捐赠)这件事。本来约的是4月4日下午见面,但是之前已经定了,4月4日上午我要去西城法院起诉嘉行传媒,所以我的律师认为,如果起诉的当天没有通过法院,就直接跟杨幂方面接触,不太利于案件的审理,最后没有见成面。

  新京报:为什么要起诉杨幂工作室所属公司?

  李萌:关于这件事里,杨幂工作室的公开情况说明,我认为里面有大量内容失实。比如那些聊天截图,我当时是受到诱导,被下了套,这些我未来将公布证据。我不认可这些内容,认为侵犯了我的名誉权,所以起诉的就是这个。

  新京报:起诉的进展怎么样?

  李萌:4日上午去的西城法院,有7个工作日的批复期,今天是第5天。我这边有相关的诉讼材料收据,可以证明起诉这件事。

  “从未从捐赠中取酬”

  新京报:“诈捐门”事件中,杨幂之前有没有进行捐赠?

  李萌:500根盲杖里面,杨幂出了200根,剩下300根是我个人出的。杨幂工作室当时直接把钱给了相关购买的机构,没有经过我,钱也没有经过我的手。但是曾经有过其他的合作。

  新京报:为什么之前表示,从来没有跟明星有过金钱往来?

  李萌:首先纠正一个问题,所谓“跟明星没有金钱往来”,是指我没有从明星捐赠中获得报酬。杨幂跟我曾经有合作,曾经捐赠过轮椅,是进过我这边的账。

  新京报:你曾经说,做“轮椅天使”从不挣钱?

  李萌:确实不挣钱,这个项目是纯公益的,我一直在拿着家里的钱干这个事。我家里是经商的,条件还可以 ,全是靠家里人支持。

  “将起诉诽谤者”

  新京报:杨幂方面提出,你多次以“杨幂初中同学”的名义活动?

  李萌:这个东西不需要解释,大家哪个学校毕业的,都能查到。我们都是北京十四中毕业的,真的是初中校友。

  新京报:目前仍然在法院的老赖名单里?

  李萌:法院的诉讼,是借款纠纷。欠钱的事情,我尊重法律程序,但是这件事并不是外界想的那么简单。实际上欠款的事实根本不存在,我是被逼迫写下欠条。但是这个判决我是认可的,19号我将去法院偿还欠款,偿还完成后,我将对当事原告提出反诉。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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