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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犯用弹弓打碎汽车玻璃后行窃 一年作案22起受审

惯犯用弹弓打碎汽车玻璃后行窃 一年作案22起受审
2018年04月15日 02:25 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惯犯”一年多疯狂盗窃22起受审

  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男子董某“疯狂”盗窃22起,其中19起是打破车玻璃盗走车内物品。车里有什么他就拿走什么,除了苹果手机、笔记本电脑、现金,甚至连烟盒他也不放过。4月12日上午,因涉嫌盗窃罪,董某在房山法院受审。在法庭上,董某表示认罪,希望法庭能对他从轻判处。

  董某今年29岁,因为盗窃,2010年5月他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因为诈骗,2012年5月他被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2014年1月他又因盗窃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一次,他再次因涉嫌盗窃罪受审。

  董某称,因为贪玩,他不愿意上学,小学没有毕业就回家了。一开始找了个工作,干了没几天就辞职不干了。从监狱出来后,他又陆续干过物业、房产销售、保安等,但每次都干不了多久。因为他自己喜欢玩一款网游,经常往里面充值,至今已经花了20多万元。为了有钱充值,于是他“重操旧业”。

  庭审中,公诉机关对指控董某的每一起犯罪事实都进行了细致的罗列。这22起案件发生于2015年11月至2017年4月间,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他总共盗窃22起,其中有19起是他用弹弓打碎汽车玻璃后,将车内物品偷走。

  2016年12月2日凌晨,董某在房山区城关饶乐府小学东侧路边,使用弹弓将王某停放在此处的雅阁牌轿车左后玻璃打碎,盗取车内香烟10条。

  在盗窃的物品中,除了苹果手机、笔记本电脑、现金等,他连烟盒也不放过。2017年2月的一天晚上,董某在房山区城关街道万宁小区再次用弹弓将一辆灰色长安车玻璃打碎,他发现车内没有值钱的东西,于是盗走了车里的一个烟盒。“每次先看看车里有没有东西,如果有包或者袋子,我就砸车玻璃。一般我都是后半夜偷,人都在睡觉,比较安全。”董某说。

  董某连帮助过自己的人也不放过。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1月25日,被害人墨某在房山区城关火车站路口一拆迁房内,遇到暂避此处的董某,墨某出于好心将董某带回房山。但第二天,董某就趁墨某外出的时候,将墨某放在养殖场抽屉内的8900元现金盗走。

  在法庭上,董某表示认罪,但是他对公诉人出具的每一个案件中所偷物品的价格认定都听得很仔细,时不时提出异议,他认为被偷物品的价值并不像公诉人所说的那么高。对于22起盗窃案件中偷走的现金,他都记得非常清楚。

  在最后陈述时,董某说希望法官对一些被盗物品的价格进行重新鉴定,并希望对他从轻判处。该案未当庭宣判。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责任编辑:张岩

房山区弹弓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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