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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主席毕业前被抓:用同学身份信息网贷114万

学生会主席毕业前被抓:用同学身份信息网贷114万
2018年04月20日 14:04 澎湃新闻

  原标题:用同学身份信息网贷114万,学生会主席毕业前沦为阶下囚

  据衡阳警务报道微信公众号4月20日消息,一张判决书递到了23岁的李某手中。他的大学学业半途而废,一切美好的前景戛然而止。本来即将和同学一起走上社会的他,此刻彻底沦为了阶下囚。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是一名大四在校学生。是什么原因让他被判处重刑?

  我们把时钟拨回到一年前。

  2017年2月,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酃湖派出所值班室里,进来了一群急匆匆的学生。他们一见到民警,就声称要报警:有人利用他们的身份信息在网上进行贷款。

  经过民警初步核实,有二十几个学生受害,并且几乎每个受害学生涉及的贷款平台有七八个。民警了解到,这群学生来自酃湖派出所辖区内的一所高校——湖南工学院,经过核实,总计的涉案金额高达114万余元!

  案情重大,涉案人数之多、涉及平台之多,涉及款项之多,引发警方高度关注。

  这个利用他人信息进行网络贷款的人是谁?

  学生们口中的这个人名叫李某,时年22岁,是湖南工学院大四学生,也是学校的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

  根据学生们的描述,李某利用担任学生会主席职位之便,多次以创业为名,利用其他学生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在网络平台办理高额贷款。大部分学生被骗贷的金额在一万到七万元不等。警方围绕这一案情,展开调查。

  根据警方调查掌握的情况,时年22岁的李某,出生在湘潭市湘潭县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条件不好,父母在外打工,他是家中独子。大学在校期间,李某一直品学兼优,从大二开始便担任校内机械工程学院的学生会主席,还是一名学生党员。

  这样一名学生,怎么会与这宗涉案上百万的案件有关联呢?

  答案,需要李某本人才能揭晓。学生们报案后没多久,李某在湖南工学院附近一家宾馆内被民警抓获。当时,他正在和一部分同学签借条。直到戴上手铐,李某还没有明白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

  根据李某本人的供述和警方查实,从2014年开始,李某在担任学生会主席期间,以创业需要借用学生身份信息贷款为由,采用高额佣金回扣拉拢他人介绍在校学生,利用学生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等信息,在网络平台办理贷款业务,并出具相关借款借条,事成后分别给予介绍人和提供身份信息学生一定金额的佣金。掌握部分学生身份信息后,又多次利用这些学生的身份信息,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贷款业务。最终于2016年年底无力偿还高额贷款和利息,才将实情告知了学生们。

  此时,他已经共计向29名学生借款,金额高达114万余元。除了已经偿还的部分金额,仍有75万余元没有偿还。

  当初创业路上的寻梦者,为何最终一再欺骗了相信自己的同学和朋友?

  李某将前后借来的巨额资金,到底又没有用于创业?

  为什么他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利用他人信息,贷取数额如此巨大的资金?

  对于这些问题,李某如此回答。

  然而,当钱拿到了手里后,当初创业的梦想被李某抛在了脑后。想去创业,可是没有找到合适的项目。面对社会上的种种诱惑,李某没有把持住自己。

  逐渐地,以创业之名行借款之实,李某沉浸在巨款带来的消费快感中无法自拔。

  完全畸形的心态,使李某逐渐滑向了黑暗的深渊。从开始借钱,一直到后来的偿还贷款。李某一次次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网上进行贷款。最主要的用途,是偿还前期贷款,也就是“借新贷还旧债”。在虚荣心的促使下,他一步步滑向了犯罪深渊之中,跌入借款“漩涡”。

  其实,李某曾经是一个很优秀的学生。家境贫寒的他,依靠自己品学兼优,在高三时就已经入党,进入大学时是整个年级唯一的学生党员。大二又凭借优异的表现成为了学院的学生会主席。这样一个优秀学生,在临近大学毕业的前夕,却因为犯罪提前中止了学业,终结了党员资格。

  22岁,一个朝气蓬勃、充满希望的年龄,李某却住进了高墙铁窗之内。一步的路没有走好,让贪欲占据了自己的内心。最终的结局不由让人唏嘘。

  在这起案件当中,有一个关键词不得不提,那就是“校园贷”。

  然而,事实却是,根本无力偿还非法“校园贷”的李某,最终选择了一条“借贷还贷”的不归路。债台高筑的他,从大四开始,不断接到电话催债、上门催债。甚至连他在老家的父母也经常被“校园贷”公司催促还款,无奈之下被迫外出打工替他还债。家境贫寒的父母,希望靠自己打工赚来的钱,退赔给受害学生相应的经济损失,偿还贷款平台的本金。李某的行为,既损害了同学的利益,也影响了父母,更给自己的人生蒙上了一层阴影。

  2016年年底,大肆挥霍后的李某逐渐意识到,自己挖下的坑可能无法填满。

  他想过去深圳打工,赚钱还贷。可是,巨额的债务,根本不是打工能够偿还得了。思来想去,李某决定自己去面对,找同学们协商。可是,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戴上手铐的李某,悔不当初。

  来源:衡阳警务报道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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