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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内疯狂作案七次,男子盗窃电缆被判刑

两个月内疯狂作案七次,男子盗窃电缆被判刑
2018年05月24日 16:29 江西法院网
  男子看到市政工程在马路上铺设电缆线无人看管,遂想盗窃电缆线卖钱获利。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王某在赶集途中发现沿河路正在铺设电缆线,平时无人看管,因其手头没钱,又没有工作,遂起意盗窃电缆线卖钱。2017年9月20日至11月21日期间,被告人王某先后7次携带钳子、剪刀、锯子等作案工具,前往湘东滨河花园门口沿河路边盗窃亮化工程电缆线,并将电缆线销赃至一流动废品收购处,在第七次盗窃电缆线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人民币7466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多次盗窃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王某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勤劳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只有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的财富才是受人尊重的,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想要通过盗窃等违法行为不劳而获,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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