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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撞住进肇事者家求赔偿 法院出手联合多方力量解心结

老人被撞住进肇事者家求赔偿 法院出手联合多方力量解心结
2018年07月03日 12:23 重庆法院网
  家住黔江区的黄婆婆,没想到自己会在快70岁的年纪和法院打上交道。也正是这次打交道,解决了困扰她将近一年的大难题。

  去年6月,黄婆婆在黔江区马喇镇被一辆两轮电瓶车撞倒,这起事故造成黄婆婆左侧股骨远端外侧髁撕脱骨折。肇事者杨某承担了黄婆婆在医院所花费的各项费用,但对于该给黄婆婆赔多少钱,却不能与她达成一致。

  更糟糕的是,事故发生后不久,杨某自己也在工地上受伤了,更加无力支付黄婆婆后续的赔偿费用。黄婆婆拿不到赔偿,便想到去杨某家养病,由杨某妻子来照顾她的生活起居。

  原本只是想借此方法迫使杨某尽快赔钱给她,没想到住了4个月,杨某都没能拿出钱来。黄婆婆很着急,毕竟在别人家不如在自己家里方便。杨某这边也不好过,妻子一方面要照顾受伤住院的他,另一方面还要照顾住在家里不走的黄婆婆。无奈之下,杨某的妻子向派出所求助。派出所了解情况后,认为杨某与黄婆婆之间的纠纷由专业力量进行调解,效果应该更好。

  随后,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介入该案。通过研判分析,法官决定在黄婆婆“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就帮她化解难题。法官联系了马喇镇派出所、综治办、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去给双方做工作。

  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纠纷化解工作取得了成效,不仅帮助双方找到了矛盾根源,明确了双方都认可的黄婆婆的损失,而且还通过释法明理,让杨某认识到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方案,并进一步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让这件纠缠了近一年的事情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一案例再次证明,解决农村人身权损害赔偿纠纷、赡养纠纷,不能依赖于传统的工作方式。法官通过提前介入纠纷解决,做好调解工作,不仅让当事人少跑腿,还让当事人真正解开了“心结”,实现了方便群众,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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