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男子无证驾驶新车 悬挂捡到的车牌上高速路被查获

男子无证驾驶新车 悬挂捡到的车牌上高速路被查获
2018年07月19日 00:53 封面新闻

  原标题:胆儿肥!刚买了新车 男子挂上捡来的车牌就上了高速公路

  封面新闻记者 李昕锋 丁伟

  7月18日,一男子驾驶着自己刚买的新车行驶在成乐高速公路上,使用的却是其它车辆的号牌,他的车没买三者险,也没有取得临时号牌,他本人更没有随车携带驾驶证,多种违法行让他连“吃”了多张罚单。

  当日15时35分许,省公安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四支队四大队监控室民警利用缉查布控系统预警,在G0512成乐高速公路下行线99KM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A94XXX的越野车存在逾期未年审违法嫌疑。

  接到预警情报后,正在青神至乐山段执行巡逻任务的民警迅速赶到预警点。10分钟后,该越野车进入民警的视野,民警驾车尾随其后。

  尾随过程中,民警利用警务通对该车进行查询发现川A94XXX应为一辆捷达轿车,该越野车驾驶员的确存在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嫌疑。

民警拦下焦某某展开询问民警拦下焦某某展开询问

  民警驾车尾随至126KM路段,通过喊话责令该车驾驶员驶出乐山收费站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焦某某是陕西人,他不但使用其它车辆号牌,而且还存在未买三者险、未取得临时号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多项违法行为。

  据焦某某交待,该车是7月18日当天刚刚在成都购买的,在未购买三者险、取得临时号牌的情况下,他便心怀侥幸心理驶车到乐山上户。为了躲避交警检查,他将以前在成都某汽车报废厂捡到的一副川A94XXX号牌悬挂在自己购买的长安越野车上,以为这样就可以放心跑了,哪知还是被高速公路民警发现了。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焦某某实施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驾驶未按照规定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分别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以及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在民警的询问和教育下,焦某某承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表示愿意接受交警部门处理。

责任编辑:张玉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