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偷车贼遭群殴致死 10名打人者滥用私刑涉嫌违法
有句老话是这么说的:“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当我们真正遇到小偷时,不能随意殴打,动用私刑。不久前,广西南宁的横县就发生了一起小偷遭人群殴致死的案件。
事情发生在去年(2017年)10月10日,当天,横县的这两名男子梁某、黎某为了筹集毒资,来到横州镇大桥开发区大桥市场偷车,两人在市场里徘徊了许久,终于在下午4点时将一辆电动车偷走,随后将车开往新兴村“鸡龙岭”桥头的茉莉花地拆卸电瓶,这一幕被路过的孙某焕、孙某恒撞见,孙某焕立即打电话叫人来抓贼。
孙某恒等人将这两名偷车贼团团围住,对两人拳打脚踢或分别持竹棍、木棍、石头进行殴打。在对两人痛打一顿后,其中一名殴打者孙某群报了案。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将梁某、黎某两人送往横县人民医院抢救,当天上晚九点,梁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人:“经鉴定梁某某符合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导致猝死,其头部、躯干及四肢所受损伤,为猝死诱因。”
事情发生后,孙某焕、孙某恒等十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参与了群殴。今年7月,孙某焕、孙某恒等10人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梁某家属13万元,梁某家属也对这10人表示谅解。近日,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公诉人:“十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十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院开庭审理后,将综合评议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滥用私刑涉嫌违法 最好交由警方处理
这种打着除暴安良旗号的滥用私刑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广西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黎殿伟表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该行为已涉嫌到侮辱罪,请市民在抓到小偷后,尽快拨打110,交由警方来处理。”
来源:南宁台 记者:韦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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