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山砍人不成被反杀案引争议 江苏网警:耍不好,只会给对方送装备
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一宝马司机持刀追砍自行车车主反被砍身亡的刑事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8月28日18时许,昆山市公安局发通报称,宝马车内一男子与骑电动车男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一人死亡。随后,江苏网警官方微博转发该通报,并评论表示,“别以为拿把刀就能吓唬人,耍不好,只会给对方送装备。”据封面新闻(thecover.cn)记者了解,死者生前曾是见义勇为获得者。
持刀砍人却被夺刀反杀
该起事件发生于27日晚间,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一路口。据视频显示,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但两人仍旧发生推搡。此时,宝马车司机从车上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躲避,但仍被砍中。未曾想宝马车司机在砍人时,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抢先一步捡起长刀,反过来砍向宝马司机,宝马司机连连躲避逃窜,但骑车人不依不饶连砍数刀。后来,有相关图片和网络信息显示,宝马车司机被骑车人砍杀身亡。
8月28日下午,昆山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18年8月27日日21时许,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会同120急救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医救治。
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8月28日晚,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称,已经提前介入该案。
生前曾获见义勇为证书
在该起事件发生后,网上一张刘海龙于今年3月获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的证书被热传,证书显示“弘扬社会公德,伸张在争议,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集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贡献突出”。
8月29日,封面新闻记者就此事向昆山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进行了求证,对方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事故中死亡的刘某某正是今年3月获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证书的刘海龙。据该工作人员透露,该见义勇为证书的颁发实事求是,是根据当时的材料如实发出,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就此事进行调查。不过,对于刘海龙具体是因为什么事件获得见义勇为奖状,工作人员并未进行说明。
封面新闻记者 沈轶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推荐新闻
- 【 新闻 】 中英要办一件“顶级”大事 意义非凡
- 【 军事 】 出鞘:日本是否会跟随中国脚步建核航...
- 【 财经 】 嘀嗒顺风车司机在虎牙直播女乘客牟利
- 【 体育 】 简自豪强势发挥 英雄联盟中国灭韩夺金
- 【 娱乐 】 卢庚戌谈“白百何出轨”被曝光起诉索...
- 【 科技 】 多地约谈滴滴 程维柳青联名发道歉信
- 【 教育 】 艺考生逃出火海先报告老师作业被烧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