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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快递员强奸未遂 律师:公司若有过错应担责

中通快递员强奸未遂 律师:公司若有过错应担责
2018年09月15日 17:04 北青网

  原标题:中通快递员强奸女客户未遂被刑拘 律师:公司若有过错应担责

 受害人张小姐拍到的嫌疑人和车辆外观 受害人张小姐拍到的嫌疑人和车辆外观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蒋举 刘艺龙)9月15日浙江温州市鹿城公安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9月14日17时50分许,110指挥中心接警称,温州市区渔械新村发生一起强奸案。接警后,警方立即介入调查,于当晚6时许在案发地附近将嫌疑人张某抓获。经审讯,张某(男,1995年出生,贵州水城人)对临时起意强奸未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强奸未遂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9月14日晚,受害者张小姐称,她打电话叫快递,中通快递员来到她家,几句言语后就发起了侵害,40分钟后快递员走出她家,继续送快递。张小姐追出去想留证,发现该快递员的电动车没有任何牌照,但还是拍了他的身影和车辆外观。嫌疑人看到张小姐追出来,便当着路人的面说:“我喜欢你,我会对你负责的。”然后继续上路送件。

  北京知名律师周兆成在接受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采访时称,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快递企业对人力需求持续旺盛。但是,业务繁忙不等于就可以放松对员工的招录标准和管理。由于快递员经常接触客户生活,快递公司在招聘快递员时应查询他是否有犯罪记录或者犯罪前科,如果有犯罪前科而快递公司在招录时有不规范程序,从而导致该员工利用上门送快递有利时机对客人进行侵害,快递公司就应该存在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是过错原则,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有过错,就应该承担责任。该案件是在员工上班期间发生,如果有证据证明该公司在管理上具有过错的,公司就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快递员的违法犯罪,败坏快递公司形象,严重恶化网络消费环境。对此,简单刑罚快递员还是远远不够的,快递企业应强化管理依法运行。

  9月15日下午3时,中通快递公共事务管理中心向记者回应称,相关负责人表示:集团高层获知后高度重视,目前,当地网点正积极协助警方调查。公司将依据警方调查结果严肃处理,不会容忍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行为准则的行为。我们会及时通报事件的处理进展。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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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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