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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被盗案当事人:警方撤案 原因为不应追究刑责

警犬被盗案当事人:警方撤案 原因为不应追究刑责
2018年11月02日 23:17 北京青年报

  [“警犬被盗案”当事人:警方已撤案]北青报记者从被指盗窃的应女士处了解到,目前浙江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已做出撤案决定,并解除取保候审。应女士出示撤案决定书显示,撤案原因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应女士说,“取保候审交的钱,明天就可以去银行领回来了。”(北青报记者李涛 实习生 李卓雅) 

  [金华“警犬被盗”后续:所长停止执行职务 警犬管理员被辞退]今年6月29日,金华夫妻朱某和应某在浙江金华市多湖派出所门口附近带走了一头警犬。7月3日,夫妻二人被金东公安分局以涉嫌盗窃警犬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金东公安分局10月27日发布的通报显示,该警犬为多湖派出所用于警戒、巡逻的警犬,系名贵犬种德国牧羊犬,并佩戴项圈。然而根据夫妻二人的说法,他们带走该犬只是想要进行救助。 

  事件发生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关注的焦点在于警犬被散养在派出所门口是否合理。北青报记者今天上午从金华市公安局获悉,因多湖派出所相关人员对散放的警犬未尽到管理职责,违反了《警犬饲养管理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金东公安分局决定对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警犬管理员予以辞退处理。金华公安局表示,此案将结合朱某、应某夫妇提供的线索和证据,对事实和证据等进行全面核查,给当事人一个明确的答复。(北青报记者 李涛 实习生 李卓雅)

责任编辑:张玉

浙江警犬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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