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谭在龙 通讯员谈园 吉媛媛) 利用对方车辆变道、并道、转向之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理赔。9个月内,成功“碰瓷”14起,获利11500元,交管大数据分析出“职业碰瓷司机”。近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保险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龚某。
2017年3月,市民李女士驱车前往汉口北,变道前,她从后视镜观察右后方见车距较大,便打灯变道。不料,就在她车头刚摆进右车道,后方车辆却突然撞了上来。事故发生后,双方车主商量赔付事宜,李女士同意私了,但认为事故不严重,愿付几百元。但对方车主坚决不同意,双方争执不下,李女士选择报警,并同时联系保险公司。交警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后,最终定了李女士全责,保险理赔员按照保险杠损失价格理赔了1300元。
遭遇类似事故的不止李女士一人,张先生等13人也有同样经历,只因他们都遇到了“职业碰瓷司机”龚某。
龚某购买了一辆二手雪佛兰用于跑“滴滴”,跑了一阵子发现不赚钱,便动起了歪脑筋。一次偶然机会,他听朋友说起开车故意擦碰别人车辆,制造交通事故“碰瓷”骗赔,只要方法得当,交警和保险公司都看不出来。于是,龚某便开始了职业“碰瓷”生涯。他每次都采取相同的作案手段,即抓住被害人变道并线之机,故意加速撞击被害人车辆后侧,令车主防不胜防。
2018年3月,武汉市交通管理局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期间,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频繁出现在保险公司的出险名单中,该车作为第三方机动车出险31次,获赔偿金总计1.5万余元。考虑其中可能涉及犯罪,遂将该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侦查。经调查,车主龚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于2018年12月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龚某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14起,骗取保险公司赔付的理赔金11500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涉嫌保险诈骗罪,龚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承办检察官表示,龚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一般碰瓷性质更恶劣,毕竟高速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极易造成更大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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